百度法律诉讼遭29连败 成侵犯著作权惯犯
据媒体报道,近日,百度公司起诉“360百科词条侵权案”和360提示“百度软件恶意捆绑案”同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百度此前已遭遇法律诉讼29连败,基本都是与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关,已成为侵犯著作权惯犯。 百度之前的法律诉讼连败中,先后与音著协、盛大文学、浙江泛亚、央视网等机构网站发生过版权纠纷,个人方面包括韩寒等国内几十位知名作家组成的“作家维权联盟”也将百度告上法庭。近期又被“中国视频反盗版联盟”提起法律诉讼,屡屡因同样的问题被诉诸法律,可见其对于侵权行为的淡漠。 优酷土豆集团CTO姚键称,无论是在PC网页端、客户端、移动APP端,百度都已远远超过正常搜索引擎的边界,属于盗链侵权行为,“正规的搜索行为应该根据用户搜索给出链接,然后跳转到第三方网站,但百度视频是在自己的搜索页面中直接嵌套播放视频网站内容,严重侵犯了视频网站应有的权利。” 针对百度视频各产品的盗链,姚键同时表示,优酷土豆数月前已经设置了robots协议阻止百度视频搜索爬虫抓取,但百度依然强行抓取。反盗版行动方还指出,百度对于使用“光线CMS系统”建站的盗版视频网站群,提供了流量和收入等方面的系统支持,而用户通过百度视频搜索、百度影音、百度视频APP和百度影棒搜索影视内容时就会被定向链接至这些盗版网站。 百度利用其自身的行业支配地位,以其综合优势限制并扼杀较小的竞争者的成长,甚至形成商业上的霸权主义。一方面是漠视他人合法权益,采用不正当的手段盗取内容,并以此获利;而另一方面,却将网民原创的内容据为己有,变成打压竞争对手的武器,进而指责他人侵权不正当竞争。 在11日开庭的360百科词条案中,百度认为,360开设并经营百科服务构成对百度的不正当竞争,索赔1000万元;但事实上,360百科的内容均由用户贡献产生,百度的做法既无权利基础、又无视用户利益,百度完全漠视行业公德和行业精神,对360发动了一系列诉讼,其中根本目的就是打压竞争对手的发展。 有行业人士表示,在百科服务方面,百度对相关的内容和词条没有实质贡献,相反这正是在维基百科等行业先行者的开放下共享了维基技术和业务模式等行业成果,因此,百度本身也是互联网开放共享的受益者。然而,百度却试图利用用户产生的内容打击竞争对手,试图独占相关内容,不仅违背互联网领域基本商业精神和商业道德,也是对该领域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打击,长此以往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附2010年以来百度连败29次案件汇总: 1、2010年7月,音著协诉百度著作权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百度赔偿5万元; 2、2010年7月,殷虹诉百度名誉权案,判决百度构成名誉侵权,赔偿2.2万元; 3、2011年5月,盛大文学诉百度著作权案,判决百度败诉,赔偿54.45万元; 4、2012年5月,浙江泛亚诉百度著作权案,最高院二审判决百度败诉,赔偿52.8万元; 5、2012年6月,乐视网诉百度著作权案,判决百度败诉; 6、2012年9月,韩寒等诉百度著作权案,判决百度败诉,共计赔偿14.5万元; 7、2012年12月,央视网诉百度著作权案,判决百度败诉,赔偿6万元; 8、2013年,北京磨铁诉百度著作权案,判决百度败诉,赔偿3.5万元; 9、2013年9月,百度诉奇虎著作权案,判决百度败诉,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10、2013年11月,优酷诉百度著作权18案,判决百度败诉,共计赔偿41万元;(18案) 11、2013年11月,土豆诉百度著作权两案,判决百度败诉,共计赔偿6万;(2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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