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防范电商"先涨价后降价"
11月11日,这个本来代表校园文化趣味的日子,从2009年起,被电商们塑造成一个“网络购物狂欢节”,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参与。 “双十一”网购大型促销即将到来,国家工商总局此前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等10家大型电商,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防范电商用“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也不得虚构成交量、成交额。 此外,警方则提醒市民,每年这个时候网络购物诈骗也将进入高发期,在“血拼”时务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虚假宣传成网购者最担心问题 10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支持网购发展和农村电商配送,同时要改善消费环境,让群众“愿”消费。 那么,受访者在“双十一”网购中最担心的问题有哪些?相关媒体调查显示,54.2%的受访者担心虚假宣传、价格虚标,43.3%的受访者担心快递爆仓、收货延迟,33.5%的受访者担心网站、支付系统瘫痪,32.5%的受访者担心预售商品不能七天无条件退换货,16.9%的受访者担心网络诈骗。 “之前买过一个U盘是假货。与卖家协商,他让我退回去。可退回去之后卖家把店关闭了。最后是第三方平台用店家的保证金退的钱。”这次网购经历让吴婧哭笑不得,虽然金钱上没什么损失,但用户体验很差。 针对这种情况,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芳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看清卖家对商品的标注和说明,同时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投诉时举证。卖家也要诚信经营,不要借促销的机会卖假货、次货,同时要改善商品售后和退换货服务的用户体验。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现在无因退货(7日无理由退货)正成为网购维权中一个新兴的焦点问题。“无因退货权不仅对消费者有利,对企业也有利。消费者无因退货体验较好,就会扩大消费,增加企业的市场份额。这本来就是双赢之举。但有些企业只看到短期的利益,没有看到长期的、无形资产方面的利益”。 工商约谈电商严禁先涨后降 针对消费者担心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在10月31日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亚马逊等10家电商企业,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针对今年“双十一”指出,应纠正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的审查处置不力、消费者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网络经营数据过度封闭和销售行为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向电商提出,必须在网站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排查促销者的经营资质、身份信息,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防范经营者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务必全面排查商品信息,严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发布。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须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各大电商应严格履行承诺,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不得限制、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此外,工商部门要求相关企业实事求是统计集中促销活动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进行夸大宣传,不得为促销实施者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用户评价。 北京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面对商家的促销活动,消费者一定要理性。部分商家开展促销活动,存在消费陷阱,比如先涨70%再降50%,看似打折优惠,实际价格却更高了。消费者如发现电商相关违法行为,可随时向工商部门或12315投诉举报。 |
关键词:双十一,电商,网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