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际春:打击网络售假 应用好当前法律框架
随着淘宝网与国家工商总局之间的相互质疑声愈演愈烈,网购假冒伪劣商品再次占据公众视野。 事实上,无论是国家工商总局还是淘宝网,都对假冒伪劣深恶痛绝,并愿意去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然而,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而面对当下频发的网购陷阱,究竟该如何监管?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史际春表示,当前网络购物的法律环境没有必要再进一步详细立法,关键在于对目前已出台的法律,要认真执行。 当前法律框架需要严格执行 NBD: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而现行法律在处理一些网络购物纠纷案件时仍显不足,远不能适应网络时代要求。针对目前网购假货事件频发的现象,您觉得应该如何监管? 史际春:我认为,如果有比较详细的立法更好,但是实际上现在不需要专门(对网络购物)立法。网络上买卖东西跟我们平时去菜市场买东西没有本质区别,都是达成一个承诺,都要遵循不欺诈,商品质量都要符合法定的或者是双方约定的要求。 比如说,商品有的是有三包的,有的是次品,但只要不危害我的人身健康,我的安全,消费者自己愿意去买便宜一点的次品也是可以的,原则上不需要立法。 工商局的职能就是作为监管市场的一个政府管理部门,有权监管网络上的假货。 NBD:如果不需要专门的立法,那么您认为,应如何改善当前网络市场环境? 史际春:现在不是全方位立法的问题,实际上比如“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这一条,具体到某一个具体的商品和某一个具体的商家,你能不能退货呢,那可能双方之间有一个博弈,最终才有个结果。 要有投诉机制,现在主要是两个途径,首先,你是淘宝平台上的商店,阿里企业自己要有一个投诉机制,在企业机制下没解决,就过渡到另外一个投诉机制,那就是工商局和消协介入,根据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约定,来判断谁对谁错。不过这之前,企业自己必须要有一道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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