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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转型信息服务业重塑竞争力

来源: 通信信息报 作者: 2015-04-16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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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政府的工作报告提出“互联网+计划”,即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传统行业的结合。这也是首次从政府的报告中提出的互联网计划,通过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运营商掘金“互联网+”瞄准两大层面

“互联网+”对于运营商而言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互联网+传统行业”;二是“互联网+运营商”。

“互联网+传统行业”,打造传统行业的信息化与互联网化。根据中国电子信息发展研究院报告指出,2014年企业信息应用指数65.08,比上年提高了7.17,企业对于信息化的需求不断增加,也为运营商的发展带来机遇。首先,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的需求,尤其是针对中小企业网页的设计与维护,产品O2O的销售模式以及针对企业业务特征的APP应用;其次,对具体行业应用与解决方案的需求,即为运营商的ICT业务,将其分解为IT与CT的需求即通信与技术的双重要求,包括不同行业价值链具体应用的分析,形成统一行业信息运营平台,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最后,对于用户数据的挖掘与分析,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不同行业用户需求的个性化,尤其当前智能制造、个性定制的趋势发展,对用户数据分析要求更加精细化。

“互联网+运营商”,通信与网络的融合即移动互联网。据工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2月电信业务收入完成1750.7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2%,比1月同比增速回落0.9个百分点,自2014年6月连续8个月增速下滑,量收差继续拉大。4G移动电话用户占比突破10%,移动互联网流量消费爆发式增长,手机上网流量贡献近九成。运营商的传统业务不断受到冲击,打造新引擎—流量经营。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对于网络体验、用户信息的安全以及流量的需求不断提高。这也对运营商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大短板待补

在“互联网+”计划下,运营商也暴露出当前短板。首先,通信与网络的不稳定。4G网络建设时间较短,对于地铁、停车场等网络覆盖不全面,致使用户体验受到影响。

其次,新引擎不足。运营商将信息化战略与流量经营战略作为新引擎打造,在工信部发布的软件百强企业中,看不到运营商的身影,这已经说明问题,运营商应该重新审视自身的IT实力,只有沉下来才能做好IT与CT的融合。此外,运营商推出的4G流量套餐技术化思维过重,没有与传统业务或互联网相融合,只将流量经营体现在卖套餐与管道的管控上。

再次,大数据的分析与挖掘不足。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运营商作为传统的通信企业对数据的挖掘分析缺少经验与技术人才储备。运营商拥有大量的用户但是缺乏用户的完整数据,比如对用户的家庭情况、性格特征以及在电信以外的消费特征等信息,而这些信息对于在大数据时代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精准营销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和不可或缺的。

最后,互联网产业价值链地位的下滑。各股力量角逐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链包括终端厂商、移动运营商、用户、网络设备/应用软甲提供商和SP/CP,其中SP/CP本身就是互联网公司。运营商缺乏对上游专业应用技术的把控和下游终端的控制。

转型信息服务业重塑核心竞争力

当前运营商已经意识到保持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必须要从电信业向信息服务业转型,其转型的过程也是与其他行业密切结合的过程。主要从加强基础建设与服务、IT实力以及经营模式的转变来转型。

首先,基础建设与服务。主要指网络能力建设与流量的经营。加强网络能力建设,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是运营商长期工作的重点与核心价值的体现。尤其当前大数据扩张式的增长,也对运营商的网络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流量经营围绕融合性与丰富性展开,具体是指流量经营必须与传统的通信业务或互联网业务相融合(比如免除语音与短信的费用、针对不同的用户群体设计不同的流量套餐),流量经营的内容避免同质化,这一方面要需要运营商深入挖掘消费者的需求、爱好;另一方面需要充分利用好移动互联网在各个行业的渗透,开发适应这些行业的服务,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中间业务接入服务,通过中间业务进一步引领流量。

其次,重新审视自身的IT实力,对用户数据进行深入挖掘,重塑核心竞争力。运营商提供的ICT业务就要以IT为基础才能做到解决企业的CT需求。对于IT实力的提高离不开人才的培养与激励,运营商应建立全面的激励机制,培养一支响应速度快、专业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ICT业务团队,从项目的设计研发到应用维护都要满足企业的个性化信息需求,这也是运营商信息化竞争的核心基础。运营商ICT独有的业务优势就是拥有庞大的用户资源与用户数据,因此为企业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时辅助相应的用户数据分析,更能满足企业的信息化需求。同时,更要加强用户的隐私与数据的保护。

最后,经营模式的转变。以开放的姿态,积极的让利策略,聚合产业合作伙伴。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通过参股、控股方式,以资本运作的形式参与到利润分配之中,也可以广泛的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积极合作,比如针对应用服务开发企业运营商可为其提供广阔的平台,对应用开发的软件采取合作分成制。针对终端的手机生产商采取合作开发的方式,将自己的平台模式移植到手机当中,增加对用户应用的互联网渗透。伴随“互联网+”的不断深入渗透与融合,运营商最终应整合互联网价值链,利用自身具有的用户数据与业务优势,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关键词:精准营销,短板,互联网业务,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公司,信息服务业,信

责任编辑: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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