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难卸手机预装软件 是否侵权存争议
>>预装目的 为抢入口或收安装费用 不同来源的预装应用,其背后的目的也不尽相同。操作系统集成的应用,主要是系统或者手机企业为了打造自己的业务链,简单地说就是抢入口,例如现在苹果和谷歌都在自己的操作系统中预装了支付业务应用,这就是在争夺移动支付这块大蛋糕;运营商预装的应用,则是运营商为了推广自家业务所进行的,也是运营商会为此类手机提供一定的购机或者话费补贴的原因之一。 第三方的应用或游戏,则主要是出于收入方面的原因。 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手机应用的开发商往往会和手机企业或手机销售渠道达成合作,付费让自家应用被预装到某些手机当中。这当中,实力大的应用开发者会直接和手机厂商进行合作,按照预装量向手机厂商付费;而更多的中小开发者,往往是通过第三方的刷机公司打包刷入手机,这一类多数情况是在手机销售渠道当中被预装进手机的。据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士透露,一般预装一款应用的费用从几毛钱到几元不等,一般视推广范围和预装规模不同,不可卸载的一般付费要高过可卸载的。 一位国内某手机企业内部人士向记者诉苦,现在手机市场的价格战太过激烈,很多手机都是在以和制造成本相当甚至是低于制造成本的价格出售,只卖手机是赔钱的,因此需要寻找其他的利润模式,而通过预装软件赚取收入,也是手机厂商反补售价的一个重要来源。“就像看免费视频要先看一段广告一样,消费者以低价格购买手机,接受一些预装软件,也不算是不合理的行为吧。” -律师说法 预装软件是否侵权存争议 2014年11月,深圳苹果手机用户姚女士就因苹果手机预装的指南针、语音备忘录、游戏中心、地图、股市、邮件、Safari等软件无法卸载,担心预装软件会监控、窃取用户隐私,并且产生额外的费用和流量,所以向苹果在国内的销售商提起诉讼,要求苹果公开窃取隐私等问题,并重新设计手机系统。最终,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姚女士败诉。判决认为,姚女士对于预装软件是知情的,在购买时已经预知产品的预装软件无法卸载。同时部分软件是苹果特色产品,并非质量问题。目前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表示,预装软件是否侵犯用户知情权、是否属于反垄断法里的搭售是存在一定争议的。预装软件一定程度上利好“小白”用户,提升用户体验,此外,目前国内法律并未明文禁止不能预装,相关规定只是2013年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要求手机厂商不得安装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信息的软件,给用户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软件。 他同时强调,虽然预装软件存在争议,但预装软件不能卸载是侵犯用户选择权的。消费者通过付费获得手机的所有权之后,有权自主支配手机。赵占领指出,手机厂商应该告诉用户预装了哪些软件,同时软件应能自主卸载,自主卸载不能影响“三包”服务。 -专家观点 解决问题要靠自律和市场 通信行业观察家项立刚认为,预装是一种服务,并不能一棍子打死。“电话簿、短信、联系人、照相、应用商店等最基本的应用,以及文件管理、电量管理、安全应用,甚至有针对性的支付应用等与系统核心相关的软件,都是可以预装的。完全不能预装,只会大大增加使用成本,让一些‘小白’用户摸不着头脑。”他同时表示,除了必要的应用软件外,其他预装软件应允许用户自由卸载。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表示,如果法院真的判决手机预装应用必须可卸载,那对手机行业和手机消费者来说都是一场灾难,因为世界上没有哪款智能手机是完全没有预装的,有些预装应用如果被卸载,手机将无法正常运行,消费售后问题将暴增。他认为,手机预装软件的问题,还是应该交给市场来解决,例如有些手机厂商就宣布自己很少预装或者不预装第三方商业软件,这也是一个竞争优势。 手机行业分析师成博则表示,对于手机软件预装这样一个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也可以通过手机厂商之间的行业自律行为加以净化,例如手机厂商们可以发起签署关于预装软件的公约,对预装数量、预装种类、是否可以由用户自主卸载等作出规定。这种自律会形成正面的示范效应,让手机企业自发规范自己的预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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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手机,软件,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