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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草案有望年内完成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施志军 2015-08-26 08: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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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建议

  政府应侧重事中事后监管

  有舆论认为,网规多为电商平台单方面制定,难以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因此政府应当强势介入,将网规纳入监管。就此观点,与会专家也进行了探讨。

  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陈际红认为,在正常的经营环境下,政府无需介入,因为平台本身有自我净化和优化的机制,在市场充分竞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个平台网规不合理,消费者会“用脚投票”。平台出于发展需要,一定会尽量平衡各方利益,让网规不断趋于合理。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赵鹏赞同网规的净化宜以平台自治为主,政府则负责提供边界性的框架,侧重事中、事后监管。

  广东金融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志伟观察发现,目前关于平台责任有个非常严重的悖论,一方面认为平台是中立的,做得越少越好;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赋予平台太多责任,令平台不得不加大控制,而控制越多越容易丧失中立性。“监管部门应当谨慎思考,什么时候应该介入管理,什么时候应该交给市场。”

  不过,也有专家提出,第三方平台集规则制定、实施、解释权力于一身,很难不引发质疑。他们在发言中给出建议:希望平台在规则制定、审核、解释、仲裁各个环节都引入社会力量,增强中立性。比如淘宝网的“众议院”制度,如果能够继续完善,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制定规则,完全可以考虑在全行业进行推广。

  据施禹之介绍,基于“促进发展、规范秩序、维护权益”的立法宗旨,立法小组已经明确电商立法两大原则:政府最小干预原则及社会共治原则。

 

关键词:电子商务,互联网,电商

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