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刷单群再出骗局 专家建议规治虚假交易
惩治虚假交易专家建议重治炒信平台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李玉萍认为,高发频发的网络虚假交易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及正常经营网店店主的利益,而且严重威胁到网络交易的秩序与安全。 在近期做的公开论述中,李玉萍介绍,网站、通讯群组在虚构交易活动中发挥着组织、勾连作用,是网络虚构交易的最大幕后推手和利益获得者。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国服务于虚构交易的网站有680余家,聊天群等通讯群组500家以上,年资金流在2000亿元以上,整个虚构交易产业链涉及人员达2000万,虚构交易的产品或服务价值更是高达6000亿元以上。“因此,加大对网站、通讯群组的打击力度是有效抑制网上虚构交易,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的关键所在。”李表示。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在惩治网络虚假交易行为中,还存在取证难、立案难、起诉难、定罪处罚难问题。 目前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尚没有关于惩治网络虚假交易行为的专门或者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机关在追究网络虚假交易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 另外,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存在争议,法律适用亟待统一。例如,对于组织买卖双方从事虚假网络交易行为并从中牟利的平台经营者,有的司法机关认为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有的司法机关则认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从定罪一项上看,李认为,组织网络虚构交易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罪状要求。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法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明确列举了三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经营行为,并规定了第四种兜底情形,即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也构成“非法经营罪”。 李认为,在互联网领域,行为人利用网站、通讯群组组织虚构交易的行为,行为人组织实施虚构交易活动并从中获利,具有“经营行为”;行为人的经营行为具有“非法性”,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人组织实施的虚构交易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9月6日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7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当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额达到《解释》所规定限额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依照刑法第225条第(四)项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认为,炒信平台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专业软件将商品或服务的虚假交易信息有偿发布在电商平台的某些店铺。专业从事虚假交易服务的炒信平台,其发布的与虚假交易相关的信息与《解释》中的“虚假信息”具有同质性,且主观方面也为“明知”。因此,他建议可以直接适用《解释》第7条,以实现对专业从事虚假交易服务的炒信平台的刑事规制。 相关新闻: “刷单”已成电商潜规则消费信任体系面临挑战 “‘刷单’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商家和平台之间的潜规则。”艾媒咨询CEO张毅说。 实际上,即使是自营商品模式,也不能减少电商平台对“刷单”的利益驱动。 对于电商平台,“刷单”行为一方面会误导消费者,让其以为是热销产品,形成跟风购买;另一方面,披露虚构的销售额,也会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影响。 据分析,由于“刷单”与商家的评级、攒钻等相挂钩,有可能产生一系列的虚假数据,如虚假的销量、虚假的竞争力、虚假的信用等。 “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很大程度上依赖销售榜单、购买评价等,自然也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造成错误的选择。”张毅说,“刷单”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商业规则,而且在企业之间构成了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发展电商业务。【详细】 女生网上“兼职刷单”半年学费八千多元被骗光 眼下针对大学生们社会兼职的骗局很多,骗子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往往是下“狠手”。南京某高校的女生小张就因为轻信“网上兼职足不出户月入过万”的广告,被骗走了今年下半年的学费,八千多元。 家境一般的张同学希望为父母减轻负担,暑假里打算做兼职。大约一周前,她在网上找到了一份帮商家“刷单”的工作:公司先给张同学发了一个游戏网站的链接,要求她点开并模拟消费者去购买指定数量的游戏网卡。任务完成后,公司再把货款和提成一并返还给她。广告上说,如果干得好,一个月赚上万把块钱不是难事。 这工作不需要大热天东奔西走,报酬也不错,张同学很满意,但想到自己要垫钱,她又有点不放心。为了打消她的疑虑,公司业务员让她先“刷”一单试试。张同学购买了一张98.5元的游戏网卡,公司很快就给她汇来了98.5元,还有十多元钱的提成。张同学信以为真,继续按业务员指示花了一千元钱“拍”下了第二单。可是这回,公司没有立即给她返现,而是要求她继续下单。第二单后还是没有给钱,要她刷第三单。第三单后,业务员说,张同学的订单号被冻结了,不能给她汇钱,需要再花八千五百块钱左右刷单才能“解冻”。【详细】 商务部对网购管理公开征意见:刷信用将违法 “消费者在网购时会将商家的信用等级和商品评价作为考量,但可能这些评价或信誉度并不可靠,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刷信用’,这次征求意见稿将对该问题做出规定。”商务部法条司副司长陈福利称。 这意味着,网购刷信誉、虚构信用评价等手段将违法。据悉,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草案)》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向各部门、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专家等公开征求意见。 众所周知,对于大量网店店主来说,高信用往往意味着更多的商品,更多的客户和更多的生意。但随着淘宝等平台上网店数目的不断膨胀,卖家的信用成本也越来越高。信誉和销量不高的店铺,在淘宝上的生存能力很弱。对于不少卖家而言,刷信誉成了生存下去的普遍做法。 尽管淘宝有不少打击刷信誉的专项措施,但收效似乎并不明显。“应该说,平台方有义务治理刷信誉和虚假交易的行为,但现阶段它们并没有太多精力去做。在网购高速发展的特定阶段,刷单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一位电商人士向记者表示。【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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