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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支付宝 “潜水”被告终现身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2016-04-26 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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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欢)电商侵权被诉,但一直“潜水”不露面,不应诉,直到法院冻结其支付宝账户后,才被迫现身。昨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认定天猫网店“米琪服饰专营店”侵犯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米琪”被判赔19万余元。

去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现,被告天猫网店“米琪服饰专营店”销售鄂尔多斯牌羊毛线,认为其侵害商标权,将该网店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索赔30余万元。

被告迟迟不露面,不应诉,法院向被告工商注册登记地址送达法律文书,也查无此店。原告依法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被告支付宝账户信息,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合议庭合议认为,考虑到电商的特殊经营模式,被告又不在其工商注册的经营地实地经营,确实存在隐匿财产以及判决文书难以执行的风险。合议庭及时做出依法财产保全决定,冻结被告的支付宝账户。此后被告支付宝账户陆续进账7万余元,且一直处于只进不出状态。不久,被告主动现身应诉。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北京米琪贸易有限公司停止侵害原告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诉讼支出合理费用共计19.2805万元。

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上诉。被告北京米琪贸易有限公司“米琪服饰专营店”负责人张先生解释“不现身”时表示:“法院当时送达的文件,我们还以为是诈骗的信件呢。后来发现支付宝账户被冻结,我们跟法院取得联系后才知道事情属实。以前没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意识,以后一定注意。”

释法

电商侵权案 冻结支付宝可有效维权

张晓丽(本案主审法官):

财产保全举措是一种可有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民事强制措施。电商侵权案件中,电商规模往往大小各异,工商注册地址通常都不是商业店铺,有的甚至就是一居民住宅,所以经常出现找不到或联系不到被告的情况。过去,在穷尽送达措施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并做缺席审理。这样虽然同样可以依法宣判,但判决最终执行效果往往并不理想。

与以往财产保全中冻结银行账户不同,本案中保全的是支付宝账户,这是很大的创新点。在电商侵权纠纷中,原告往往很难查到侵权人的银行账户,此时,申请保全支付宝账户是非常有效的手段。

赵丽赟(原告代理律师):

这种电商侵权的案子,如果不是做了支付宝财产保全,基本上没有被告会出庭。这样的官司胜败对电商来说根本无所谓,他们可以换个名字又注册一个店铺。而对原告来说,维权成本非常高,从聘请律师到前期收集证据等都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后期执行赔偿时,就算法院配合,找人也非常困难。未来我们会继续使用对支付宝进行财产保全的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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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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