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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打赌,要是没有“山寨文化”出现,许许多多的草根阶层连科技是个啥样都不一定见得到,更别说亲身体验和消费了。正是丢人的“山寨文化”,才以极不体面的方式拉近了草根阶层跟科技的距离,才为他们科技付诸阙如的封闭世界打开了一扇文明的天窗。 读王冉先生《山寨文化泛滥是一件丢人的事》后的思考 就在我接二连三鼓吹“山寨文化”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的时候,我听过不少的反对声,但从比例上看,支持者更众。 今天打开全球品牌网,王冉先生一篇《山寨文化泛滥是一件丢人的事》的文章让我看后再生万端感慨,直觉告诉我,我此前“丢人”的观点已经惹王先生不快了。 谷歌上有王先生的简介,东西兼修,品学渊厚,俨然大家,无论生活还是管理,都阅历丰富,均非我望尘莫及,难以观其项背。 既然王先生已经发话,表明了自己鄙视“山寨文化”的态度和惘顾草根的精英观点,我想躲就不明智了,只好战战兢兢站出来,跟王先生商榷一下我这个草根阶层一分子的想法,如果王先生肯赏脸的话。见笑了。 王先生的观点当然不是针对我,我也没这个班门弄斧的能力和身价。说他,希望不要误会我是在往自己脸上贴金,攀交情。 尽管王先生说了“山寨文化泛滥是一件丢人的事”,我还是要硬着头皮为“山寨文化”置喙辩白,因为我始终认为:山寨文化是一种离草根阶层最近的文化。 王先生不屑于“山寨文化”,他亮出了足够的理由鄙薄它,声称“山寨文化”是“对中国知识产权意识严重缺位的裸露与讽刺”。这句话真的是言重了。 王先生是精英阶层,收入不是一般的可观,是相当的可观,自然看不惯瞧不起没钱人买回来路存疑的“水货”、“黑货”、“山寨货”。可有一点王先生绝对没有想到,要是他们连这些货都消费不上的话,那就真的没得什么科技可以消费得起的了。主要是他们本来就收入低,钱不够。没有人天生就愿意消费“山寨文化”的,有钱谁不想消费纯正口味的“原装文化”?穷人想吃肉,买点“猪下水”回家打打牙祭都不行,这不是叫人别活了吗?太不厚道了吧? 我敢打赌,要是没有“山寨文化”出现,许许多多的草根阶层连科技是个啥样都不一定见得到,更别说亲身体验和消费了。正是丢人的“山寨文化”,才以极不体面的方式拉近了草根阶层跟科技的距离,才为他们科技付诸阙如的封闭世界打开了一扇文明的天窗。 我们并不否认要对知识产权予以尊重,但是如果有谁想凭借知识产权垄断整个市场,以自己的优势尽可能用“剽脂法”盘剥消费者,乃至于想从一头牛身上剥下两张皮来,这就不是草根阶层所能认同的了。社会要体现公平与正义,知识产权凭什么不能让利于民,服务于民?知识产权是有期限约束,但也没有谁globrand.com硬性规定“你的就是唯一的”。你靠创新,我靠更新。你服务大众,我也服务大众。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普及科技,彼此井水不犯河水,有什么好争的?牙齿还有和舌头打架的时候呢。 更值得同情的是,要是等到让知识产权解禁才能让草根阶层消费“原装文化”的话,很多人终其一生都会没有机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一般都有几十年,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会有几个等得上呢?没有“山寨文化”的话,是个什么东东,他们都会看不到用不着。 其实,要是“原装文化”能稍稍降低身段,合理赚取利润,让我们广大草根阶层接受,我们还可以像王先生一样有更多的理由抵制非正统的“山寨文化”,何以还会向“山寨文化”靠拢呢?这不是被逼的吗? 思来想去,就一个回答:市场没有王先生所期望的那般纯情。既然“原装文化”我消费不起,消费“山寨文化”我怕个甚。作为消费者,如同生存是第一要义一样,我首先想到的是能否消费得起,自己付了钱,丢什么人啦?难道死了王屠夫,就吃带毛猪不成?算哪门子错嘛。 我没钱出入富丽堂皇的音乐圣殿享受高雅音乐的陶冶,自家买个劣质的麦克风,插上电视机,破鸭公嗓似的随兴乱吼两声盗版的“高山流水”还犯法了?怎就丢人了呢?说丢人是站着说话腰不痛啊。草根阶层和精英阶层面对“山寨文化”的时候咋就这么难沟通呢?它真有那么丢人吗? 所谓文化,大家爱消费什么就消费什么,谁也不是谁的精神导师。就花钱买消费而言,我也并不认为消费“山寨文化”就是偷是抢,何况买卖还有善意、恶意之别呢。有钱人消费“原装文化”是件极有面子的事情,没钱消费“山寨文化”也是苦于拮据没法子。所以我对“山寨文化泛滥是一件丢人的事”实在不敢苟同。 王先生大度,想必听了这些也不值得介意。我实在是跟草皮根阶层一条心呐。 我也草根阶层的一分子,要消费什么类型的文化,很多时候是顾不上丢人的,他们的愿望和苦衷,我懂!“山寨文化”的泛滥,对知识产权所有者而言是恶梦,对“山寨文化”的消费者而言则是“与科技有个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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