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应公示资费
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工信部已经发出了通知,要求各移动通信转售企业(虚拟运营商)建立网上电信资费专区,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 近期,各家已经获得移动转售业务牌照的企业开始进入密集的业务发布期,相关业务资费也纷纷出炉。工信部下发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各虚拟运营商企业应在网站醒目位置集中设立电信资费专区,并提供简明直观的入口。电信资费专区中应包括移动电话业务的基本收费项目、计费原则、所有面对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含资费“套餐”)、办理手续和提示等内容。 工信部表示,电信资费信息应分类清晰、方便醒目、内容详实、描述准确完整,不得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工信部还要求这些企业于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电信资费专区的建设和当前资费信息的上线工作。 |
关键词:运营商,中国移动,电信,中国联通 |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