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成摆设 网购后悔权变空话
谁来监管“无理由退货”? 其实,从电商实施新《消法》过程中所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可以看出,电商发展模式的一些弊端。愈演愈烈的“价格战”、“烧钱战”,以及频繁的造节所留下的“后遗症”,将售后服务抛之脑后,通过抬高退货门槛来降低物流成本的“潜规则”。 因此,在新《消法》让电商“已卖商品恕不退货”的霸王条款一去不返,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空间的同时,需要相关部门的严格执行。就在2014年7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约谈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10家电商企业。在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与电商“约法三章”,来进行对“无理由退货”的范围界定。 不过仅靠此远远不够,除了控制“无理由退货”的范围,还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让商家明确拒绝消费者退货的后果。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让诚信的企业脱颖而出,失信的企业被市场淘汰。 此外,还需要电商平台规范经营、行业自律以及统一电商售后体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打造绿色、成熟的网购环境。 |
关键词:无理理由退货,网购,互联网 |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