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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公司“内鬼”贩卖用户个人信息 获刑二年

来源: 南京晨报 作者: 冒群 2014-09-23 1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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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看个病,可能第二天自己的号码就不再是“秘密”;售楼处看个房,房子还没落定,装修公司却找上了门……近年来,老百姓的信息隐私越来越得不到保障,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出于某种目的,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到公民个人信息。昨日上午,江苏首起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案在南京鼓楼区法院依法宣判,包括通讯公司员工魏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贩卖249个手机用户个人信息,获利5万元

  “追债公司每个月都给我打钱,一开始3000元,后来涨到6000元。”魏某是江苏一家通讯公司员工,负责用户信号投诉处理工作。法庭上,魏某表示,2012年12月底,公司的外包公司同事赵某找到他,想让他帮忙查用户手机电话话单,根据通话接入基站的位置,分析电话使用人的位置,从而找到要找的人。对方答应每月给他3000元的好处费。干了几个月,好处费涨到每月6000元。

  “只要知道手机号码,就能查到用户的私人信息,包括用户所在小区的地址。”魏某称,他有公司内网账户,可以登录公司内网,查询任意一部手机的通话记录,内容包括通话时间、通话对象、通话时长、主被叫、占用的具体基站和小区等信息。

  “公司有规定,不准对外泄露这些信息。”魏某称,为了安全,他让赵某用别的电脑登录公司内网,通过输入他的账号WEIWH,点击“获取动态密码”,就有一个6位密码发到他的手机上,他将这个动态密码发到赵某手机上,赵某就可以进入公司内网系统,查询他想要的东西了。

  魏某称,从2012年12月开始,追债公司每月给他的银行卡上打3000元,到了2013年4月,他的好处费涨到6000元。总计,他共拿了5万元好处费。

  法院查明,赵某通过魏某的帮助,总计查到手机用户的通话记录82590条,涉及249个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其中,2013年8月至案发,总计提供特定手机用户的通话记录73198条,涉及197个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

  新婚8个月新娘卷入案中,新郎旁听落泪

  26岁姑娘李娟是该案唯一一名女被告,被抓时新婚才8个月。昨日,庭审中,她的新郎也坐在旁听席中。李娟介绍,2013年7月份,她应聘到南京凯宏投资管理公司做前台,平时主要负责接待、收传信息以及账目报表等。

  “名义上是一家投资公司,实际上却做的是讨债业务。”李娟说,到公司不久,公司副总经理陈某就安排她与赵某联系业务。李娟称,公司讨债,需要找到具体债务人地址。为对债务人进行准确定位,就需要从赵某那里买个人信息。赵某按照公司提供的特定手机号码查询话单,并将话单、基站等用户信息提供给她,她根据这些信息,对照基站表,标注出手机用户所在位置,以方便找人。

  法庭上,听着妻子陈述的新郎不停流泪。李娟的新婚丈夫告诉记者,他不知道妻子每天做的工作是违法的,如果早一点知道,一定劝妻子不要干了。

  2013年11月18日下午6点左右,民警在河西奥体名座将陈某及李娟抓获,并当场搜出打印出的纸质通话记录。李娟的辩护人认为李娟主观恶性较小,她是在老板的安排下从事的工作,而且归案后认罪态度也较好,应从轻处罚。庭审后,李娟痛哭失声,抱着新婚的丈夫久久不愿放手,喃喃自语:“我不想坐牢,我真的不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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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通讯,互联网,基站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