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猖獗擒贼难擒王 近10年头目无一人落网
运作“产业化”一起诈骗至少五个团伙 当前通讯信息诈骗犯罪分工日渐精细化,在拨打电话、发布短信、银行转账提款、搭建技术平台等环节,上下游不同团伙承担着不同角色,以租金、提成等作为连接纽带,团伙运作变成了体系运作。 “通讯信息诈骗犯罪呈现产业化发展、企业化运作的态势。”专门从事通讯信息诈骗犯罪打击工作的天津市公安局刑侦局四大队教导员相虹说。 早期的通讯信息诈骗只是在团伙内部分工,随着犯罪手段的不断变化,现已演化为相互合作又相互独立的产业链,通讯信息诈骗犯罪的危害不断加剧,防范和打击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具体来说,每一起通讯信息诈骗中,产业链上下游往往附着至少五个专业团伙:专司策划骗术、拨打电话的直接诈骗团伙;盗卖个人信息团伙;收集办理非实名电话卡、银行卡卖给诈骗分子的团伙;在互联网上搭建诈骗网络平台并与传统通讯网对接及提供任意改号、群呼服务和线路维护的技术支撑团伙;专门负责替若干个诈骗窝点转取赃款的洗钱团伙。 这些团伙集合在同一条诈骗产业链条中,呈现集团化、专业化操作模式,团伙内部有明确分工。茂名市电白区公安分局“305”专案组组长陈相强说,谢广强是这个诈骗团伙的首脑,他和妻子许玲、父亲谢培满、母亲陈文芳共同组成“老板组”,以高收益为名“招募”成员组建电话诈骗组、取款组、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组,分工协作、共同实施诈骗犯罪。 而出资组建团伙的主要头目则往往藏身境外,并在境外设立窝点,针对我国大陆居民实施诈骗。今年4月底,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王庆安等人受诈骗团伙雇佣,从网上购买600余张以他人身份开设的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待受害者将钱款汇入这些账户后又立即帮忙取现并抽取10%作为报酬。 在严密的组织分工产业链下,境内境外关联勾结,跨境跨国作案猖獗。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近年来,拨打诈骗电话窝点、网络诈骗平台窝点、地下钱庄窝点往往藏匿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境外诈骗团伙窝点由以往的东南亚地区开始扩展到非洲、美洲等地区。公安部牵头侦办的928专案中,利用互联网搭建改号平台的14名犯罪嫌疑人藏匿在山东、福建、广东、广西和台湾,131个诈骗话务窝点设在8个东南亚国家,转取款窝点则分布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台湾地区,在这起案件中,全国31个省区市的1800名群众共被骗2.2亿元。 近10年来,我国公安机关几乎没有摧毁一个完整的通讯信息诈骗犯罪跨国境团伙,所抓获的此类犯罪嫌疑人多数为处于犯罪链条末端的“取款人”,身在境外的犯罪组织策划者几乎无一人落网。“擒贼未擒王”,使通讯信息诈骗犯罪活动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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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诈骗,电信,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