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变成“一号专车” 涉嫌非法营运被罚1万元
近段时间,高大上的专车服务在打车一族中悄然兴起,然而,它们却涉嫌非法运营。 上周五,杭州市交通运管部门查处了一辆无租赁备案、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一号专车”,开出了首张非法运营的万元罚单。昨天,市运管部门对此做出了相应解释。 事件回顾 私家车摇身一变成了“专车” 10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市运管局西湖管理处的执法人员在汽车西站周边巡查时,注意到一辆牌照为浙A.388XX的红色丰田卡罗拉轿车,当时该车停靠在路边,两名乘客手提物品正在下车。 执法人员当场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了询问,询问中了解到两名乘客与驾驶员并不认识,而是在上午9时06分,通过手机上安装的“一号专车”软件叫到了这辆卡罗拉轿车,并在9时40分至10时30分期间乘坐由驾驶员张某(化名)驾驶的车辆从解放路中山中路口行驶至目的地汽车西站,到达西站后,通过手机软件支付了车费54.03元。 驾驶员张某一开始声称自己是杭州易驰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所驾驶的是一辆租赁车辆,自己只是提供代驾服务,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但运管工作人员深入调查后,发现张某的车辆实际所有人为其妻子,属于其家庭私有财产,并不属于杭州易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备案租赁车辆。 上周五,市运管局西湖处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对张某做出了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运管答疑 为何只针对个人进行处罚? 杭州市运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何广云表示,打车软件只是提供了一个服务信息,驾驶员也承认由于自己一时贪玩,从事非法营运的活动,综合来看,非法实施者是他个人,处罚也该由他个人来承担。打车软件充当了一个“网络黄牛”的角色,提供了一个未经许可的服务信息。 “专车服务假借汽车租赁模式,实际上从事的是出租车客运经营行为。首先,司机的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次,驾驶员也没有经过专业的技能、服务培训,未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何广云说,他们在调研中发现,不少从事专车服务的车辆是没有备案、许可的私家车。 乘坐专车有哪些风险? 何广云说,从车辆角度来看,私家车存在车辆未按时检测、保养、维护,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 从乘客的责任风险角度说,乘坐出租车时,出租车经营者提供是公共产品,乘客作为消费者,在发生意外时,全部责任由出租车经营者承担,并且有相关监管部门监督保障。但如果乘客选择非法营运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运管部门会禁止专车服务吗? 何广云表示,专车服务要分类处理,如果私家车利用打车软件从事非法营运,他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如果是1+1+1模式(软件提供叫车、接单的服务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出车,第三方劳务公司派司机),他们认为这种组合是违法的,但在查处时没有明确的立法来规范。 接下来,市运管部门将会有两方面的整治措施。一方面,他们将与UBER、滴滴、快的等几个打车软件提供商约谈,要求他们规范经营,另外一方面,他们将核对打车软件签约的租赁车辆信息,对违法的车辆进行剔除。 快的表态 定期到汽车租赁公司排查非法营运车辆 对于私家车摇身一变成了“一号专车”,“一号专车”所属的快的打车又有什么说法呢? 快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与杭州5家汽车租赁公司合作,车辆由租赁公司提供。 “由于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数量庞大,不断有新的车辆增加进来,因此,我们会定期到汽车租赁公司排查非法运营车辆,一旦发现没有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就会警告该租赁公司做出整改,如果警告后不整改,就会解除合同。”工作人员说。 此外,工作人员表示驾驶员是由劳务公司提供的。“我们要求司机必须要有五年以上的驾龄(驾照),无任何犯罪或不良记录。上岗之前还要针对软件使用、驾驶技术和路况熟悉程度、服务礼仪、标准和意识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试,通过后才能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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