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部门解禁网吧审批 取消其计算机数量限制
网吧审批将有所放开,还被鼓励连锁经营。近日,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4部门印发通知,调整网吧行业管理政策,全面放开网吧审批,并力推网吧行业转型升级。 通知明确,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网吧的总量和布局要求,取消对网吧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场所最低营业面积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凡是符合以上设立条件的申请,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审批。 网吧审批程序上,将实行先照后证管理,鼓励网吧多元化经营,取消对连锁企业设立的认定,连锁方式、连锁规模由上网服务企业自主决定,减少政府部门对企业自主经营事项的干预。 作为通知配套文件,文化部还出台了《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昨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陈通透露,文化部决定将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在全国推开,使网吧逐步发展成为适合不同消费群体,兼具信息服务、社交休闲、竞技娱乐等多种功能的场所。 此外,2005年,北京、上海等城市被确定为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在严禁未成年人进入前提下,试点取消对网吧营业时间的限制,并要求网吧距中、小学校出入口最低交通距离不得低于200米。这次通知决定扩大试点范围。 据陈通介绍,十余年来,文化部等十多个部门,先后下发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网吧实行严管重罚,连年开展集中整治和打击。在相当长时间里,绝大多数地区基本停止新批上网场所。 据统计,目前中国上网服务行业有13.5万家营业场所,上网终端1200万台以上,逾上百万人就业。2013年行业总收入为52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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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