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抄袭风盛行 新媒体平台降低侵权成本
“复制粘贴是互联网时代最‘伟大’的发明。”就在今日头条事件引发的版权纠纷还未完全平息之时,内容“搬运工们”又在微信公众号这个平台忙碌起来。 直接隐去作者信息,信手拈来的微信文章直接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自己的公众号上……这样一股“抄袭风”还要持续多久?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在将内容、渠道发展壮大之时,切不可忘了版权这道底线。 “抄袭风”席卷微信公众号 “辛辛苦苦忙了一趟,到头来却给别人做了嫁衣!”昨天下午,就职于北京一家都市报的李泽伟无奈地告诉记者,他给微信官方提交的申诉至今仍是“证据不足,未通过审核”的回应。“抄得太多了,我们实在没有精力去一家家交涉。”他坦言,对于这股抄袭风,他们渐渐有些麻木。 11月底,李泽伟和他的同事运营的微信公众号“老北京新生活”发表了一篇原创文章,《北京那些不挂牌的神秘单位,你知道几个?》,富有揭秘性的内容让文章刚刚上线就收获了不断上升的阅读量。可兴奋劲儿还没过半天,他们就发现这篇文章已经在微信上出现了各种复制版本,而作者不再是他们。 “光我自己看到的就有10多个公众号直接全文照抄,最高的阅读量甚至到了10万多。”李泽伟有些苦笑,后台数据显示他们自个儿的公众号上,这篇文章的阅读量刚刚达到3.8万。 而让李泽伟更无奈地是,时隔几天他们上线另一篇文章后不到20分钟,上次“尝到甜头”的一家公众号又一次全文照搬,速度之快让他们愤怒之余倍感无奈。 这两天,另一家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同样遭遇了这个问题。上周五,新鲜出炉的一篇《网络大V任职北京文化局长,3院士同时“入阁”市政府》上线没有多久,就被悄然改头换面出现在了另一个公众号的页面上。除了标题变成了《张颐武、施一公将挂职北京任副局长》外,文章内容如出一辙,而原本该注明作者的一栏却并无原作者的身影。 目前,微信公众平台上有580万公众账号,阅读这些公众账号发来的信息成为不少“指尖族”获取资讯的重要来源。然而自个儿的文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发,成为不少公众号运营者近来的一大心病。 “好一些的还会注明出处,更多是直接拿来就用,甚至中间还夹杂广告赚钱。”一位自媒体作者说。由于微信公众号更多是定向传播,写作者有可能对抄袭完全不知情,今年10月搜狗搜索嵌入微信,写作者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直接搜索自己的文章,“这才知道自己写的东西这么‘吃香’。”这位写作者无奈地说。 复杂举报程序难坏维权人 “毫无疑问,这侵犯了写作者的著作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邓志松表示,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如果未经作者许可进行传播的,首先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未给予作者署名,甚至篡改原作的,则同时构成对作者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 如此一来,个人在朋友圈里转发文章是否也有侵权嫌疑?“在这里,判断微信公众号是否侵权,关键在于是否有营利性质。”邓志松解释说,个人在朋友圈内转发文章并不涉及营利,不少文章写作者更乐见于这种传播。而公共账号即使没有在文章内直接嵌入广告,都会有赚取用户点击量等是指营利性质,因而属于侵权行为。 邓志松进一步表示,法律允许作品中可以合理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内容,但“合理使用”有界定,即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同时,征得权利人同意、注明所引作品的标题和来源必不可少。而频频出现在微信公众号中的“抄袭风”显然并不是“合理使用”。 如此,写作者该如何维权?微信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户可以对被抄袭内容的公众号文章进行举报,微信将在核实内容属实后积极提供协助阻断这些信息的进一步传播。“在日常运营中,我们有一支专业的队伍负责处理用户的举报内容。” “我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李泽伟说,在发现自己的文章被隐去作者转载后,他们第一时间就使用了“举报”通道,注上了自己的文章链接、能发现的“盗版”链接,并注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可却被告知“证据不足”。 微信公众平台显示,举报流程算不上轻松。如果用户想要举报对方侵权,需要填写《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通知书》,证明自己对文章的原著权以及对方侵权事实,打印后加以盖章或签名,再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平台,之后再等待腾讯方面的回应。网页上,作为说明书的《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指引》就有两个大项、10多个小项的注意事项,铺满了整个网页。 “顾得上来的话,我就直接给盗版的微信发信。”今年年初起开始运营自己的摄影作品公众号的李萌对记者说,繁琐的举报流程让她望而却步,而直接“找上门”的结果则是喜忧参半,“有的会说声对不起,然后就删了。有的就直接当没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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