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为消费者做了什么?让电商更加规范
很多年前就流行一句话“互联网会改变人类的生活”,但是到底怎么改变呢?落实到实际的点,笔者认为网络购物如今实实在在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它让人们可以足不出户买到自己想买的物品,不管是数码装备还是鲜果蔬菜。但事实上网络购物的风靡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麻烦。 网络购物有别于传统实体店购物的一点就是并不能在确认购买前先看到实物,这也让消费者与网络卖家之间容易发生很多矛盾。提起315大家都耳熟能详,它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事实上并不是这一天或者一个晚会能够为消费者解决多少事情,更多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能为消费者做什么。 去年315时,发布了新消法加入了多条针对网络购物的法律条文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而今年在网络购物也就是电商的规范化方面,会做出哪些措施呢?下面笔者将为大家分析一下。 每年一度的315晚会 完善网络购物保障 新消法起作用 也许有些网友注意到,从去年315过后很多电商都打出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或许你以为是商家为了提升服务主动加入的,事实上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去年新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相关内容。明确了网络电商需要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京东商城页面的7天无理由退货标识(图片来自京东商城) 天猫电器城页面的无忧退换货表示(图片来自天猫) 事实上针对退换货服务笔者去年也曾写过一篇文章《售后服务谁用心?买本退换货独家对比》,里面详细解析了几个电商平台针对买笔记本退换货的服务。其实并不是购买笔记本,在各大电商购买任何东西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个服务,如今被普及的越来越广泛。算是新消法为规范化电商作出的一份贡献。 在浏览新消法的时候笔者注意到第二十九条,它主要阐述了经营者需要对消费则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保证消费者的信息安全。近些年诈骗电话、垃圾短信、推销广告电话,屡禁不止,很多用户都不解自己的个人信息怎么泄露的。相信网络经营者或许也对此做出了一些贡献。毕竟在网购的时候,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可是毫无保留的暴露。 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 事实上除了以上两条还有一些针对网络购物的条例,这些都是为了在网络购物风靡的今天能够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在下面的附录里也会将《新消法》里涉及到网络购物的条例列出,便于各位查看了解。今年是否会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呢?或者说针对网络购物,消法还有那些方面值得补充呢?下一页笔者将和大家一起来分析下。 2014年《新消法》涉及网络购物的条例附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八条: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商,消费者申诉,购买笔记本,网购,消费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