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电商打假岂能搞双重标准
□刘大山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有消费者在京东商城购买苹果手机,检测发现被“翻新”。京东对此回应表示,该产品的供应商是苹果授权国代经销商,供货来源正规可靠。 顾名思义,翻新机就是旧手机,被无良商家收回后清理干净,换外壳、配电池,再当做新机销售。从加工到市场流通的各个环节,翻新机都不会得到工商管理部门的许可和技术认定。也就是说,在法律意义上翻新机百分百属于“假冒伪劣”的范畴。正因此,京东作为直接销售商,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其所售商品的质量,当有明确证据证明商品为假货时,退货并按消法补偿消费者就是理所应当。至于问题发生在供货源头上还是购销流程中,商家可以关起门来慢慢排查追责,那是你自家的事,与消费者何干?一句“来源正规”,很难能抵消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益。 “来源正规”意味着商品渠道取得了授权,具有合法性,却不能百分之百保证消费者拿到的是“正品行货”。因为在商品入库、仓储存放、配送以及售后处理等环节上,都有可能“狸猫换太子”。无论商家如何承诺,最终检验标准是消费者的口碑与生产商的权威鉴定。事实上,京东涉嫌销售翻新苹果手机的投诉早已有之。在一款累计评价11.2万的苹果4S手机商品评价中,有3000多个差评,其中大半消费者质疑是翻新机。去年聚美优品与京东一同曝出奢侈品售价,京东立即关闭涉假的第三方店铺,无条件退货,并表示严肃整改。CEO刘强东称,京东以自营起家,对内部腐败和假货零容忍。但是,此次被翻新的苹果手机恰恰是京东自营的,事发后京东的反应却大相径庭。先是拒绝退货,然后拒绝赔偿,如此态度不免让人怀疑“零容忍”到底有几分诚意。 无论最终调查结果怎样,京东是否无辜,事件都证明了自营模式也未必能完全杜绝假货;而在打假上,也许是因为涉及自身核心利益,京东对入驻商家与自营商品或多或少有点区别对待。这提醒监管部门,打假不能过于倚重电商平台自律自查。平台自营与第三方入驻都是有益的商业模式,如淘宝、当当、一号店等均是两者并重。但如果电商平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难免有时在打假上搞双重标准,导致普通消费者受到伤害。而要想让电商巨头向自己开刀,工商管理等部门的监管还得再严格点,再主动点,商品评价里那一个个翻新机质疑,不就是最好的举报线索吗? |
关键词:京东,双重标准,电商,翻新机,翻新,苹果手机,来源正规,正品行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