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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死刑”刷屏是一场互联网营销

来源: 人民邮电报 作者: 2015-06-24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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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微信、微博被“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图文帖子刷屏。有网友发现,帖子图片中有“感谢珍爱网友情支持”字样,点击进去就是珍爱网注册页面,质疑是这家婚恋网站的推广手段。而该网站公关部声明称,网站个别员工因为自身对话题的热忱,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营销行为,网站发现后第一时间进行了修正,对相关员工的失职进行了严肃处理。

而营销人士认为,虽然该网站声明只是员工个人行为,却无法将自己完全择出去。网站说发现员工这一个人行为后,第一时间就进行了修正,也难让人完全相信。如果真第一时间就进行了修正,怎么还能让活动持续那么久,传播那么广?有人估算,相关的微信、微博被上千万人阅读,可能有百万人进入该网站注册页面,让网站新增了数万注册用户。也就是说,就算事后向公众致歉了,营销也取得了很大成功——如果以拓展新用户为目标的话。

然而,该婚恋网站的这次营销活动犯了公关传播的两个“忌”。其一,“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话题虽然有一定公益性,却与网站业务内容毫不相干,牵强附会都难拉到一起去。活动只是纯为获得高流量,然后有部分流量导至网站注册页面。其二,“贩卖儿童判死刑”虽然引起热议,这一观点本身却有很大问题,煽情大于理性,甚至不少参与接力者被斥“脑残”,被朋友拉黑。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活动为网站增加了新用户,却降低了网站的社会美誉度。

这些年,类似的话题炒作在网络营销界已经屡见不鲜。应该说,这反映了企业对网络营销的重视。一些营销传播机构为企业设计的话题,能够获得大面积“病毒式”传播,也说明网络营销已进入职业化阶段,许多从业者已掌握较高的网络传播技巧。而且从具体话题内容来看,营销者也开始普遍避免直接卖产品,而走公益路线,卖“情怀”。但是,类似婚恋网站以“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来营销,只能说明网络营销水平还不够高,或者太急功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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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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