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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第三方支付新规 到底规的是啥

来源: 腾讯科技 作者: 魏武挥 2015-08-01 0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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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狠的地方是我前文略略提到的第十七条。不过我想得不是太明白,还要请教方家。

  第十七条: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举个例子。

  老婆大人看中个包,价值。。。比如说,一万。我想讨好她,就决定给她打款一万。我的操作手法是什么呢?银行卡转账?我又不记得她卡号,讨好这种事不能问,要给惊喜不是。于是,微信支付啊。微信除了红包(受限200)以外,还有个转账嘛!

  这样操作的流程其实是:从我银行卡发起一万转出,笑得花枝乱颤的老婆第三方支付帐号收款一万(她事后可能转入她银行卡,也可能不转入)。很方便,很快捷,很讨好。

  按照意见稿十七条新规,这种讨好怕是很难了?因为只能自己倒腾自己啊。

  央行为啥要限制我讨好我老婆这种张敞画眉的事呢?我估摸着和“结算-清算”有关。央行希望第三方支付老老实实做结算,不要绕开既有的清算体系。

  

  总体来说,央行这份意见稿的根本指向是:第三方支付得恪守通道本分,最大限度地降低所谓帐号属性,老老实实做个结算就行,不要碰清算。

  由于通道化,会导致和其它金融业务的连接被降低,因为只有账户才是连接节点。互联网金融创新要搞,但主体不是你们第三方支付,你们只是搞金融创新中的通道。

  至于用户使用起来的体验,央行强调的是安全第一,方便第二。事关你兜里银子,磕磕绊绊就磕磕绊绊吧。

  有朋友认为,这和前阵子的股灾有关。保守才是正确的代名词。我不敢说这里有多大的因果,但相关性肯定是成立的。

  

  最后一个问题:意见稿毕竟是意见稿,还是允许人提意见。

  所以,还有博弈空间吗?

  估计很小。5000改10000?

  没啥意义嘛!

 

关键词:央行,第三方,付账,帐号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