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联通贯彻落实《河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
河北联通公司总经理耿宏图 经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日(12月1日)实施。《条例》明晰了电信设施属于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位,界定了电信设施的内涵和外延,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在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中的职责,有效解决了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填补了河北省电信立法空白,必将对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互联网+”战略的深入实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河北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周英指出, 《条例》共有五方面特点。 宣传贯彻会议上,河北联通公司总经理耿宏图表示,电信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法治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河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的出台,不仅填补了我省法律的空白,也标志着在河北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走进了有法可依、依法治理的新时代。对此,河北联通有着自己的认识和理解:对于我们电信运营企业来讲,这部条例提出“电信设施属于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将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电信设施安全提高到法律高度,符合经济社会对通信支撑能力的要求。这将有助于解决困扰我们多年的通信设施选址难、建设难等问题,为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对于广大普通用户来讲,这部条例将用户权益保护放到特殊位置,提出要保障用户接受普遍服务和平等接入的权利,维护百姓对于电磁辐射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满足了用户对通信业的期望和邀请。总之,这部条例对于河北电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划时代意义。 河北联通将发挥信息服务能力优势,利用企业各类信息发布平台,配合省法制办、省通信管理局做好宣传工作;带头落实好宽带建设、共建共享、驻地网建设等要求,保障广大用户的平等接入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以《条例》宣贯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发展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在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互联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张建国 王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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