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出炉 推动可持续发展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据工信部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每年主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超过2亿台,重量超过500万吨。废旧的电子产品越来越多,如何处理废弃物成为难点。此次公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纳、有效推动电器电子产品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引导产品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激励生产者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从而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2015年,工信部启动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2016年8月,工信部出台了配套《中国制造2025》的《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指南》指出,将重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整体拆解与多组分资源化利用,并强调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 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涉及到国家法律、付费机制、相关回收处理责任体和政府的管制等因素。值得注意的是,欧盟是最早关注电池回收和采取措施的地区。欧盟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立法,至今已颁布多部法令,在2009年就通过了电池回收法,要求成员国在两年内推出本国的法律,教给消费者回收的方法。随后欧盟各国制定了关于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立法,并在立法中规定制造商延伸责任制,同时,也促使制造商实施生态设计以便于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德国作为欧盟中电子产品制造及废气量最大的国家,其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网络体系及相关的技术也比较成熟。在德国,只有标明能够被回收和报废日期的电池,才能在市场上出售,消费者可以将使用过的各种类型的电池交送商店和废品回收站,这些地方都无条件接收,然后转送到处理厂进行无害处理。传统家电方面,先把冰箱、空调类的电器收集起来。其次是电视、电脑等家用电器将被送到专业的循环公司,由于它们含有大量重金属和有毒物质,因此将得到环境化的处理后再进行资源化利用。在法国,所有电子电器销售商在出售新品时不得拒收顾客返回的同类废旧电子电器产品,而生产厂家必须负责妥善处理这些废旧电子电器。涉及的电子电器垃圾分三大类,即家用电器、音像设备和电子办公设备,凡是需要用电、电池或蓄电池才能运转的设备都属于必须回收之列。 现阶段生产责任制的颁布制定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和评价标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深入开展生态设计,优先应用再生原料,积极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同时,支持生产企业建立废弃电器电子等产品的新型回收体系,通过依托销售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选择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开展自主回收试点,运用“互联网+”提升规范回收率,选择居民区、办公区探索加强垃圾清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衔接,能够大力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保障数据信息安全。责任制将率先在北京市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并逐步扩大回收利用废弃物范围。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近年来,随着电脑、手机等消费量的增加以及高新技术的应用,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周期大大缩短。随着《通知》与《指南》的颁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制度得以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准入标准设置变得更为科学,也利于及时评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实施效果并进行动态调整。 此次公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建立了“以收定支、自我平衡”的机制。它有利于强化法律责任,完善申请条件,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发挥基金对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激励约束作用。 |
关键词:互联网,电器,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