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数码频道 >> 焦点资讯

共享单车新规发布: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2017-08-03 09:56:3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今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对共享单车企业运营服务做出了规范,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方便使用、停放有序。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需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运营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同时,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加强信息报送与共享,及时将车辆投放数量、分布区域等运营信息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企业要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标准化建设;加强停放管理和监督执法;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加强信用管理。

关键词:共享单车,新规,未满12岁,禁止

责任编辑:李晓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