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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避重就轻”促销可投诉 工信部动真格?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4 08:1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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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5月10日起,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对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通告》提出,对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同时,为切实保护用户权益,文件对电信企业资费方案设计、宣传推广、协议签订和准确计费等方面提出了多项要求。此外,《通告》还废止了涉及电信资费审批的相关文件。

  《通告》的发布将对电信行业带来什么变化?这会为市民带来什么样的利好?手机资费是否可能下降?《通告》一经发布,便引起了众多清远市民的关注,引发了市民对众多问题的探讨。

  “避重就轻”式促销可被投诉

  “××回馈十年老用户,赠送千元手机一台”“充一百送一百”“充话费,免费送手机”……每当促销,这些广告语可谓是充斥着清远市民的眼球。在面对三大运营商促销时,市民经常会遇到“避重就轻”式的片面信息,如“赠送手机优惠”其实是“存费送机”活动,需要预付1—2年的话费,或者“充一百送一百”送的话费不能用于扣月租和流量费用等。

  随着《通告》发布,遇到类似情况时,市民可以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或工商部门进行举报。《通告》中指出,电信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资费透明度,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方式公布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

  另外,电信企业自主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时,应考虑到用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业务打包等多种资费方案给用户选择;方案中需列明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对应服务等内容;进行打包销售时,必须另外提供包内单项业务单独的资费方案……通告中的这些内容让不少手机用户为之一振。

  市场化是否会促进电信资费下降?

  电信资费从5月10日开始实行市场调价,这对普通市民的生活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电信资费会不会因此而出现价格下降?相对于这一利好消息的出台,清远市民更为关心却是市场将会对电信资费进行什么样的调节,如何调节。

  针对这项举措,个别网友表示:“虽然今后电信资费将由市场调节,但怎么调节,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对于通知要求的进一步提高资费透明度、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等,市民更多持观望态度,更期待的是运营商的下一步动作。“现在通信行业基本就是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家独大,几乎就是寡头市场。如果在实行市场化之后,运营商的套餐、流量等资费价格仍然没有变化,那这项措施对我们市民来说几乎就是没有意义的。”市民陈先生如是说。

  《通告》给予了电信企业全面灵活的自主定价权,对进一步鼓励电信市场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对资费的调控作用,全面提高电信市场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大意义。对于《通告》的发布,中国移动方面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会“认真执行国家规定,努力提供优质优价服务,让广大消费者得到最大的实惠”。

  此外,有业内人士透露,工信部就是给运营商设定了一个上限。因为三大运营商间的竞争已经较为充分,电信资费短期出现重大下调的可能性不大。比如,很多超市里的商品包装上都有一个‘建议零售价’,但实际销售价基本都等于或低于这个价格了。

  虚拟运营商冲击电信行业?

  目前,国内的通信业基本被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掌控。值得一提的是,现在已有多家虚拟运营商加入通信行业。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正式发放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11家企业获得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成为虚拟运营商。这标志着民营资本正式进入电信领域。截至2014年初,工信部共计颁发19张虚拟运营商牌照。

  据了解,虚拟运营商是指与基础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它以自己的品牌面向终端用户,拥有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企业可以租用基础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基于自身品牌的通信服务。

  自加入通信行业以来,各虚拟运营商的“去套餐化、自由组合套餐,套餐业务服务化”等方式设计,已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有业内人士表示,“虚拟运营商的进入打破了基础运营商对电信业务的垄断,引入了更多的竞争,可以更有力地实现市场对电信资费的调控。”

关键词:运营商,运营商,促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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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TechWeb
责任编辑:杜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