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公关总监引微博大战 苏宁葛爽发律师函
苏宁云商公关总监葛爽发表《严正声明》 一个多小时后的,颜乔删掉了之前的微博,但并未发布致歉微博,他随后又在微博中表示:“删还是要删,我是没讲他们是亲兄妹,但容易引起误导”。 8月9日,葛爽发布了署名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宗炜的律师函,向颜乔提出“在本函发出后的48小时内立即删除上述微博及相关评论;公开赔礼道歉及澄清声明”等要求。 葛爽向颜乔发去律师函 8月10日,同样身处舆论漩涡的葛甲也公开回应,称:“原本我不想就此次阿里巴巴针对我的造谣事件采取什么行动,但眼看到阿里巴巴已开始动用资源针对我个人进行诬蔑和造谣,严重威胁舆论生态,我决定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措施,捍卫自身权利。” 对于上述事宜,中国经济网记者向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颜乔求证,但并未获得回应。 附律师函内容: 致:?颜乔先生 阿里巴巴集团公关部总监 关于:?不实微博报道侵犯名誉权 本律师受苏宁云商集团品牌部媒介总监葛爽女士的委托,就此前你在新浪微博上发布的不实报道发送本函。 本函所指不实报道具体包括: 2014年8月7日,你发布的微博中声称“不是四个人么?葛甲老师不算?”并同时配图标注“葛爽女士,葛甲妹妹,苏宁公关总监”。 此后,你在2014年8月8日发布的微博承认存在上述微博存在重大误导:“删还是要删,我是没讲他们是亲兄妹,但容易引起误导”。 经核实,本律师认为上述微博有如下不实之处: 葛爽女士与葛甲无任何血缘关系,并非兄妹; 葛甲并非苏宁云商公关部门员工。 本律师代表葛爽女士向你郑重要求: 1.在本函发出后的48小时内立即删除上述微博及相关评论; 2.在本函发出后的48小时内在新浪微博、人民网首页、新华网首页上置顶或显著位置发表公开赔礼道歉及澄清声明,道歉内容应包括:“本人虚构葛爽女士为葛甲妹妹,虚构葛甲为苏宁云商公关团队成员,主观上存在过错,侵害了葛爽女士的名誉权。本人就此不实报道郑重向葛爽女士赔礼道歉,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上述声明应至少连续刊登不少于10日; 4.上述声明应同时至少@原不实微博内发表评论的加V认证用户200人以上。 如你在收到本函后未能如期按实履行上述行为,葛爽女士将随时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为追究你的侵权责任。 特此函告。 宗炜律师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2014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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