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与小微金服达成利润分享协议
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 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及部分其他资产的出售 根据2014年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我们同意向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出售共同构成我公司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和其他相关服务的特定证券和资产,现金对价为人民币32.19亿元,该等现金对价相对于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经营实体的合计账面价值有一定的溢价,其中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出售需进一步取得有关的监管批准并符合其他惯常的交割条件。该对价将不晚于本交易交割两周年或者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或支付宝)合资格首次公开发行(估值超过250亿美元,融资金额超过20亿美元)之时(孰早)交付。另外,根据我公司已同意与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及相关服务配套出售的专有技术和相关知识产权的相关软件系统使用和服务协议,我们将收取为期七年的年费。该年费将按以下方式确定:2015年至2017年公历年度期间,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经营实体每年将向我们支付一笔费用,金额相当于该实体提供的中小企业贷款每日平均余额的2.5%;并且2018年至2021年期间,每家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经营实体将支付一笔金额等于2017年所付费用金额的年费。 由于某些监管原因,现有的中小企业贷款中,仍有32.44亿元留在我们资产负债表上,这部分贷款将随其到期而逐步被偿还。我们未来不会再从事任何新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
关键词:阿里巴巴,支付宝,小微金融 |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