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与小微金服达成利润分享协议
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权转让的限制: 根据2014年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以及修订版支付宝IPLA,相关方(在某些情况下包括我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股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包括: • 在全部股权转换之前,马云、君澳、君瀚、我公司或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进行导致马云、君澳、君瀚和我公司合计不再拥有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多数投票权的任何股权转让。 • 在全部股权转换之前,马云、蔡崇信(如果他届时持有任何股权)、君澳、君瀚或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中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任何股权,如果就其所知,该转让将使得外资因此获得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或支付宝的股权。 • 从小微金融服务集团首次向我们发行股份起,直到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或支付宝合资格首次公开发行或发生董事权利终止(如下文“潜在股权利益”及“公司治理规定”所述)(以较早者为准)时,马云、蔡崇信(如果他届时持有任何股权)、君澳、君瀚或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中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有意向第三方转让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任何股权、从而使得该第三方因此获得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或其资产50%以上的投票权或经济利益;且 • 在股权转换(如下文“潜在股权利益”所述)之后,君澳或君瀚(此为一方)、我公司(此为另一方)对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任何股权转让行为,在监管允许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 不竞争承诺 根据2014年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我公司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均同意,各自接受对进入或参与另一方所从事的相同业务领域的能力进行某些限制。根据2011年框架协议,除若干例外情形外,我们不得在中国开展某些金融服务,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不得在全世界范围内从事我公司在2011年框架协议之日所从事的业务(包括其逻辑外延覆盖的业务)。2014年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规定,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不可以从事我公司所不时经营的任何业务(包括我公司在2014年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签署日后所经营的业务)及其逻辑外延覆盖的业务;而我们也被限制从事某些与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业务有关的特定活动(包括提供和分销信贷和保险,提供投资管理和银行服务,支付处理服务,租赁、融资租赁和相关服务,外汇产品有关的交易、做市、经纪服务,证券、商品期货、基金、衍生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的分销,以及提供信用评级、信用报告)。但是,某些情况下,各方均可以在向对方提供投资机会后、在规定的投资限额以下投资于竞争性业务领域,并且我公司将被允许逐步停止没有转让给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那部分金融业务。 公司治理规定 2014年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规定,我公司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将会共同推荐一名独立人士,并由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向其董事会提名担任董事。马云、蔡崇信、君澳和君瀚将基于其所持股权,对该提名投赞成票。我公司及2014年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的其他当事方将尽快(且不晚于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签署日后60天)对首位独立董事的人选达成一致。如果该独立董事辞职或因其他原因该独立董事席位产生空缺、只要软银持有我公司至少20%的股份、且在满足若干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软银和马云将采取一致行动代表我们遴选出该名将被指定为替代董事的人士(须经我公司独立董事的批准)。我公司进而同意筹建一个我公司董事会下的独立委员会,该委员会将由我公司所有满足纽约证交所独立董事资质要求的、非我公司雇员的董事以及由软银提名的我公司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我们就2014年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和相关协议而可能采取的若干行动,需要获得该委员会的批准。 交割条件 我们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出售受限于惯常交割条件(包括国内地方金融办和地方商务部门关于该等出售若干部分内容的批准,以及若干其他监管批准)。我们预期这些交割条件将在2014第四季度完成。除了上述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及相关资产的出售,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在签署后立即生效。 |
关键词:阿里巴巴,支付宝,小微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