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市场化改革深入 专家称监管角色需调整
监管角色由“堵”到“督” 记者:资费市场化对电信业来说是一个新的改变。那么,您觉得市场化调节和用户需求要如何协调?如何监管? 付亮:监管部门从事前转向事中、事后,遭遇监管难题。新《条例》对电信资费来说是松绑了,但实际上,放开价格限制是对那些资费使用量多的用户有利,而那些使用量少的用户利益并没有显现。他们可能还在执行这样的资费,长途6秒钟7分钱,漫游每分钟主叫6毛被叫4毛,流量每KB3分钱,被叫收费……由于历史套餐退出机制,在5月份发改委、工信部发布的调解公告上,就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其制定的资费方案,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这表面上保护用户,但不利于历史套餐的梳理。如何让这些用户享受到通信业改革带来的价格优惠是监管部门亟需采取的措施。 此外,目前,工信部已向京东、苏宁、巴士在线、迪信通等19家民营企业颁发了虚拟运营商牌照,而第三批虚拟运营商牌照也有望在近日发放。虚拟运营商作为新的市场竞争主体,必然会给电信运营商带来压力。在发展新用户、业务应用及服务方面,资费价格下降的同时,局部领域谨防陷入单方面的垄断。要知道,中移动还是“老大”地位,如果基础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在价格上打擦边球,那么市场上有效竞争显然会打折扣,用户的忠诚度也会受到影响。 在响应市场化政策的大环境下,新《条例》的改变无可厚非,但如何保障用户利益的最大化考验着监管力度,如何调整、如何控制、如何运用市场手段让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是监管部门需要思考的课题。 而对电信企业来说,应进一步提高资费透明度,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方式公布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做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在计费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标准准确计费,至少提供一种便捷的自助查询方式,供用户查询自身通信费用信息,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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