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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风险与机会的选择题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者: 屈丽丽 2014-08-31 08: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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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有史以来中国最严厉的反垄断风暴正在上演。高通、微软、奔驰、奥迪等在华外企,纷纷被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调查和立案。相比此前商务部在经营者集中问题上的审查,来自发改委的“价格调查”和工商总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调查,更加让企业感到压力重重。

  “前者的审查还仅仅是企业能否抓取到战略机会的问题,而后者的调查则有可能让企业面临天价罚单,严重的甚至可能丧失部分市场。”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反垄断资深律师谈亚军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在中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6年之后,伴随着反垄断执法部门执法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的反垄断大幕正在徐徐开启。而善用“反垄断”这一竞争工具,已经成为新型商业环境下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

  “对那些已经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如何在合作、定价、销售、知识产权许可等问题上进行正确的商务决策,是当前国内企业必须要思考的重要问题。”谈亚军指出。

  善用反垄断的竞争武器

  “面对来自跨国公司的高昂定价,我们只能通过不断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来获得微薄的利润。有时候,我们明知道供应商给其他竞争对手的价格跟我们有很大的差距,但是,由于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我们也只能认了。”一位制造业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更有甚者,当竞争对手以搭售方式排他性销售更多产品的时候,抑或竞争者以不正当方式(比如虚假的并购邀约)获得本企业情报信息的时候,受到伤害的企业并不知道如何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举报。

  国际律师表示,“与国外的竞争对手相比,中国企业在这方面的维权意识还很欠缺。”

  所以,即使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很长时间之后,很多商业体系还普遍存在着一些价格联盟的形式,比如以正式或非正式的形式统一价格。

  这与国际企业正在着力推进的竞争环境大相径庭。以高通在欧盟面临的反垄断调查案件为例,竞争者Icera早在四年前就指控高通有违公平竞争的行为。Icera随后被高通的另一个强力竞争者英伟达收购。而在收购过程中及收购完成后,有关该案细节从未对外公布。但正是四年前的指控为2014年高通遭遇欧盟的正式调查埋下了伏笔。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反垄断专家告诉记者,“虽然外界无从判断这里面是否存在竞争方面的策略设计,但仅从结果来看,国外企业已经非常善长利用反垄断作为竞争工具来谋求对本企业有利的竞争环境。”

  而事实上,来自国内“走出去智库”(CGG)的一份报告显示,自2000年以来,欧盟至少开出了25次10亿元以上全球反垄断罚单。这些天价罚金的罚单,让人不寒而栗。而引发这些天价罚单的调查案件,大多数为竞争企业申请发起。

  美国知名律所WillkieFarr & Gallagher反垄断与竞争法团队合伙人Jacques Philippe Gunther与David Tayar表示:“反垄断调查可由欧盟委员会或国内竞争主管机构依职权主动发起,也可根据第三方申诉或宽恕程序启动。针对调查程序的启动,欧盟委员会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谈亚军也告诉记者,“中国反垄断立法大量参照国外的立法实践,反垄断调查同样可以由执法机关主动发起,也可以由受到危害的企业提出申请。”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调查局局长许昆林也表示,“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受到不正当竞争损害的企业,都可以向国家发改委信访部门提供相应的举报材料,发改委会根据对相关材料的调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来自执法机构的表态至少为企业提供了两方面的警示,一方面,企业要学会利用反垄断调查的工具,为本企业谋求公平正当的竞争环境,另一方面,伴随反垄断成为企业竞争的新常态,企业应该聘请专业人员对相关行为进行内控把关,比如把反垄断要求引入内控规则,定期自检,以避免企业的无意行为引发不期而至的反垄断罚单。同时,企业的良好内控,有助于在遭遇调查时的良好应对。”有律师就此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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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垄断,互联网,高通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