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文”将落地 银联重拳整肃银联卡收单违规
剑指违规接口等三大乱象 在多位业内人士眼里,非金机构进行自查整改的主要目的,就是有效整顿接口乱象,以及二清、套用商户类别码和特殊计费标识等收单违规行为。 所谓接口乱象,主要是指绕过银联转接进行套利的收单违规行为。随着大型机构可以直联银行,银行各分行相互竞争而不断压低手续费率,导致收单市场形成两套价格体系,引发不少商户从中套利,最终导致受理市场秩序更加混乱。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通过投诉、机构报送等渠道累计搜集各类接口信息1300余条,已确认接口数60余个,且绕过银联转接进行套利的违规行为呈现加剧趋势,由大型机构向小型机构蔓延。 “目前,银联方面对这类行为已采取零容忍。”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与此同时,银联方面通过所有非金机构自查整改,意在进一步遏制二清、套用商户类别码和特殊计费标识等收单违规行为。 所谓“二清”,即收单机构在开展银联卡收单业务的过程中,因故意或疏忽,将商户资金经由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清算至商户账户(含银行卡),而非直接清算至商户账户,由此造成商户清算资金被违规挪用等现象。 为此,银联方面还专门建立一套整改保障机制,即非金机构可向中国银联提交重点整改商户(及外包商)名单,对于报备的重点商户(及外包商),中国银联将予以重点关注。比如重点商户在整改期间,被某非金机构以非合规方式予以接入,该非金机构将列入中国银联重点规范核查机构名单;若重点外包商所控制的商户,被某非金机构以非合规方式予以接入,该非金机构则列入中国银联重点规范核查机构名单。 落实到操作细节,银联方面还针对部分外包商将同一商户在多家非金机构注册的情况,拟规定先报备的非金机构将被视为实际收单机构;同日报备的多家非金机构,要求外包商按商户确定唯一非金机构。 “其实,银联方面不希望收单机构的核心业务被外包,因为这往往造成很多新型收单违规行为发生。”一位接近银联的人士透露,比如目前流行的以“POS机升级”与“降低扣率”为由,擅自将其他机构商户改造为自身商户,达到违规套利的目的;但在实际调查过程,违规收单机构往往以不知情为由搪塞,令监管部门难以从严处罚。 针对套用商户类别码和特殊计费标识等违规行为,银联方面则要求所有存量商户必须在2014年底前完成对重点商户(民生类、封顶类、机具数量多于10台的大商户)的资质重审,保括查验三证一表或可替代证明商户真实性的资料,于今年12月31日16:00前完成向银联总公司全量报备特殊计费商户的工作。 被誉为“最严银行卡违规处罚条例” 要求非金机构自查整改,某种程度是银联为2015年即将实施的《银联卡受理市场违规约束实施细则》(新5号文)做铺垫。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新5号文相关条款发现,比起旧版,新5号文在针对各项银联卡收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抬高,其中针对违规开展银联卡跨行业务的处罚方面,将约束对象从收单机构扩展到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最低约束额从2.5万元调高至5万元,违规交易计算时间从180天提至1年,甚至还不需要相关机构报送违规交易金额。 一位了解相关政策的人士分析说,这意味着同样是违规开展银联卡跨行业务,新5号文的处罚力度可能达到旧版规定的2-3倍。而银联之所以这么做,就是通过大幅缩减绕开银联转接进行套利的利润空间,有效遏制这类行为蔓延。 针对套用商户类别码、套用特殊计费等收单违规行为的处罚,新5号文则一改旧版所有套用行为均按(合规费率-违规费率)×违规交易金额的处罚规定,采取分类处罚方式,即非1.25%费率商户出现违规套用行为,则按(1.25%-违规费率)×违规交易金额计算罚金;1.25%费率商户出现违规套用行为,就按(1.25%-违规费率)×违规交易金额+(1.25%-0.78%)×违规交易金额计算罚金。 前述知情人士透露,银联方面此举意在震慑和遏制成员机构的各类银联卡收单违规行为。 其实,新5号文还针对数种新增违规行为增加处罚条款,比如系统化变造交易、错误设置商户类别码、期限内未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延迟整改、违规转嫁责任、外包机构未备案等行为都设制专门的处罚条款。其中针对系统化变造交易的处罚规定最为严历,达到单次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银联方面还开启了数种违规行为的合并约束,即针对同一收单机构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违规行为,将针对不同违规行为叠加实施约束措施。 “以往,银联方面都是一项项进行处罚,导致个别收单机构受利益驱使,一项被罚,就开展其他违规行为弥补损失。”一位收单机构人士坦言,目前而言,银联是下定决心要整顿各类收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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