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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抄袭风盛行 新媒体平台降低侵权成本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张倩怡 2014-12-15 10: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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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媒体平台降低了侵权成本”

  就在今年9月,微信侵权纠纷有了法律准绳。9月3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首例微信侵权纠纷案一审宣判,认定中山暴风科技公司微信公众号的擅自转载行为侵犯了中山商房网科技公司的著作权,判令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在邓志松看来,这一案例具有一定的标杆作用。“但必须注意的是,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即使赢了官司,权利人也要付出大量的人力、时间成本,这对不少微信公众号运营者来说并不现实。”

  互联网评论人士洪波表示,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侵权成本,“一方面微信转载他人的文章很方便,另一方面事后就算侵权方被关闭账号,也完全可以再注册一个。”

  作为平台,微信是否有责?邓志松告诉记者,在微信公众号侵权的案例中,微信更多倾向于是中介服务商,“事实上,在使用微信公众号服务前,消费者都会勾选一份协议,这其中就有关于侵权的责任认定内容。”

  “有一种情况,微信需要负责。如果在别人已经提示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的时候,平台如果视而不见,这种情况下就要承担责任。”邓志松表示,网络服务平台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规则,而写作者在文章显著处最好注明“未经允许不准转发”等说明字样,一旦需要动用法律手段,权利方可以选择“打包诉讼”的方式,以有效节约诉讼成本。

关键词:微信,互联网,手机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