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黑龙江的张先生四年前在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连号的手机号码,月最低消费300元。但是张先生发现,每月300元的最低消费合约要持续到2043年,与办理时营业员的口头承诺并不相符。
专家认为,经营者应该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29年的移动电话合约期限时间过长,同时无论经营者如何推介,消费者都应注意签订的合同。
今年53岁的张先生2014年在黑龙江绥化肇东市十四道街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张尾号为6789的中国移动手机卡,由于尾号为6789,属于所谓的“靓号”,因此每月有300元的特殊号码专用底线消费。张先生对媒体表示,办理之时,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曾表示该号码使用一年后,可以转为更低金额的套餐。
今年8月,张先生前往四年前办理业务的移动营业厅,申请更换套餐、降低月最低资费,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月最低消费300元的资费套餐,合约期内无法更换、降低资费。
记者今天下午通过中国移动客户系统看到,张先生特殊号码专用底线300元的业务,生效时间是2014年12月1日,失效时间为2043年12月1日。张先生表示,办理时的合同已经找不到了,但营业员没有提示合约期限为29年。
记者提出通过停止使用该号码终止合约,张先生表示这一号码已经使用四五年,不用不行。对此,知名消费者维权律师邱宝昌认为,经营者应该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订合同时,应如实告知消费者可能涉及的重大利益问题。“例如每个月交多少钱,交多长时间,能不能把‘靓号’用一段时间,然后改成一个普通套餐,或者不用套餐。这些情况都应该告知消费者,以便消费者选择。现在一下子设置了29年,显然不公平、不合理。这个费用过高,29年每年都消费这么多,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套餐以后可能更简单便捷,可能都不需要300元。”
此外,邱宝昌还提示消费者,一定要注意最终签订在纸面上的合同内容。“不要只听经营者怎么说,要把合同看清楚。每个月何时交费、交多长时间、中间能否终止等都应该考虑,要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