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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幼: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019-06-19 17:52:43 作者: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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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通讯员 武静)6月17日,市三幼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邀请了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的谢丽丽律师。活动中谢律师结合《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分析了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全面阐述了学校、教师、幼儿权利义务等内容。生动、具体的案例帮助教师、门卫、食堂等工作人员明白了肩上的责任,从内心提高了责任意识和职业修养,为市三幼之“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谢丽丽律师详细解读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条款,学校在保证学生安全上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通过案例具体分析了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所承担的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阐述了未成年人从一出生就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特别提到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教师法》,如何维护教师和幼儿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进行阐述。通过此次教职工法治教育,将法律法规条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帮助教师、门卫、食堂等各岗位人员明白了肩上的责任,从内心提高了责任意识和职业修养,增强了教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大力提高了依法管理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关键词:宣传,活动,教育责任编辑:郑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