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何炅吃空饷 隐私被恶意公布网络私刑谁来管
“何炅吃空饷”事件再起波澜。昨日上午,爆料人乔木称,事件至此已近两周,但他遭到众多网友辱骂、攻击和人身威胁,手机、邮箱、微信、女儿照片等个人隐私被网友公布,“私信收了280页。” 在新浪微博,记者以关键词“北外”和“乔木”进行搜索,出现一个推荐页面,名为“北外乔木滚出北外”。话题页的头像,乔木头像被镶上两颗獠牙,并安在毛毛虫身上。 除大量谩骂,乔木的手机号、邮箱、微信等个人隐私也被曝光。截至25日上午10时,这一话题页面阅读量已超736万,参与人数345名。众多人自称何炅粉丝,并称乔木为“人渣”、“狗”、“傻×”等。 据其介绍,他的微博私信,迄今为止已收到280多页私信,其中每页20条,“几乎都是辱骂、恐吓和威胁,但也有少数是支持。”此外他称每天都能收到10余条来自全国各地的恐吓威胁短信以及电话,邮箱里也塞满了“死全家”等咒骂邮件。 他说,还有网友晒出了其女儿的打码照片,后来几经交涉对方才将之删除。“部分网友扬言要‘殴打我女儿、强奸我妻子’,这些潜在的威胁让我为家人感到担心。” (据5月25日新京报网) 热门评论 >>> 请不要用网络暴力去维护偶像形象 热门评论 >>> 本以为乔木举报何炅吃空饷事件已经结束,没想到昨天又出续集,只是这一出“网络暴力”的续集让人看了很受伤。 一直以正面形象示人的何炅,突然被曝出负面新闻,肯定让很多粉丝想不通;粉丝想保护他的形象不受损无可厚非,可是迁怒于爆料人,并采取网络暴力行为去维护偶像的形象实在不妥。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举报权,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范畴。因此,乔木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错,甚至可以说是值得鼓励的舆论监督行为。而且,乔木的举报属实,所以当事人何炅自己也以道歉和辞职来结束这一事件。事实清楚,粉丝们何以再用网络暴力去伤害爆料人呢?而且,不停的辱骂、攻击和人身威胁更是已经涉嫌触犯法律,这更是不应该出现的行为。 近年来,网络暴力伤人事件屡屡见诸媒体,不管是娱乐圈的艺人还是普通网友,因被人肉搜索而影响到正常生活的人不在少数,因受不了侮辱谩骂结束生命的也不是一个两个。不管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人,都不该承受这样的网络暴力伤害。 都说“粉丝行为偶像买单”,粉丝们用发动网络暴力的行为来表达对爆料人的不满,只能是对何炅形象的伤害,相信何炅本人也不愿看到这样的行为,希望粉丝们能停止自己错误的行为,不要再用网络暴力去损害何炅的形象。 生活在法治社会,每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决定着整个社会的法治文明程度,遇到事情多一点理性,少一点网络暴力,依法依规表达自己对偶像的感情,这,才是当代粉丝们应该具备的文明素养。 人民网 董晓伟 专家观点 >>> 网络暴力是一种私刑 专家观点 >>> 网民可以进行舆论监督,但没有权力在网络世界滥用“审判权”,对当事人进行攻击。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 通过“人肉搜索”而引发的网络暴力是一种私刑主义行为。网民个人并没有执法权,因此这种自己扮演警察的行为是不当的,情节严重者可以由被侵权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邓建国 匿名身份是造成网络暴力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一些网民之所以肆无忌惮地对当事人进行侵权,因为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风险近于零。如果以真实身份出场,其行为必会有所顾忌。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吴亦明 微博热议 >>> 网络发言者须“言”责自负 微博热议 >>> @豌豆先生:网络暴力真可怕。 @漫姑娘丫:反对网络暴力,不然说不定下一个受伤害的就是你、我、他。 @Resteavecmoi:现在网络都该开始实名制,发言的人都该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不能因为在互联网上就为所欲为。 @ahehehe:这位老师不管怎么样,说的是事实,谩骂者是不是有点过了?事实证明,何老师确实是吃空饷的,我觉得真正喜爱和爱护何老师的人是不会做攻击别人的事的,因为何老师是一位带给大家欢乐并给予大众正能量的偶像。 @cdea宝贝:这位副教授做错了什么?! @法制日报:近年来,针对热点事件,部分网民对个人信息无边界侵害、对个人道德无限制审判,甚至为了一时情绪发泄随意谩骂、人肉骚扰,给当事人带来不可言说的伤害。 任何网络行为不应游离于法律之外 “何炅吃空饷”事件的爆料人北外副教授乔木和此前的“女司机案”的女主角一样,都受到了网络“私刑”的困扰,真切反映了我国公民尊重他人隐私和自我隐私保护的意识都比较淡薄。除此之外,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法律不彰才使得网友在使用网络“私刑”时肆无忌惮,甚至已经伤害了他人权益,触犯了法律,却以为自己在伸张正义。 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能以损害别人的利益为前提。同样,如果以罪恶来惩罚罪恶,将会变成更加可怕的犯罪。以践踏公民的隐私权为代价,网络“私刑”正扮演着这样的角色。当情绪代替理性,感性的洪流冲破理智的堤坝,网络变成一些人肆意发泄、滥用私刑的法外之地,个个充当起“判官”的角色,私刑代替法律,后果将不堪设想。 此前台湾艺人杨又颖因不堪网络暴力,想不开自尽,艺人伊能静说:“傻孩子,为什么要为没头像、关闭评论、躲在黑暗里的人放弃光明?”是的,大可不必,但是网络“私刑”泛滥的伤害不是装看不见就能消除的,所以,从法律上明确隐私权的地位,建立完整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体系必须提上日程。韩国作为世界上互联网发展最成熟的国家之一,设立的“网络名誉毁损罪”和“网络侮辱罪”对于网络暴力犯罪的惩罚大于线下,值得我们借鉴。拿起法律大棒进行惩罚之外,也要加强对各种网站、论坛的监控和管理,更不能忽视对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引导,防止网络暴力在青少年中蔓延。依靠法律的制约,大家才能在坚守网络道德准则和尊重他人的底线之上自由表达,“以暴制暴”的网络乱象才会销声匿迹。 吴悠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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