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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APP"今日头条"肆意抓取新闻陷侵权漩涡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2014-06-09 09: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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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评

  网络侵权不应有容身之地

  “今日头条”最近上了头条。这款2012年8月才上线的大量抓取网站新闻的手机APP,近日因获得C轮1亿美元投资、被《广州日报》提起诉讼、《新京报》停止与其合作等一连串事件,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舆论批评之下,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一系列所谓的解释,一直强调自己是被“误会”了,称所从事类似搜索引擎的业务,应该适用避风港原则。但今日头条APP在页面上醒目地展示了其他新闻网站的标题和图片,给人感觉这些内容都是它自己原创的,这显然不是搜索引擎的功能,因此今日头条和搜索引擎完全是两回事。在涉嫌侵权事实面前,缺少最起码的反思和令人信服的澄清。

  此外,今日头条称自己与众多网站都有合作协议。如果真是如此,就应该拿出白纸黑字的合同或确凿的证据,然而它一直没有出示,这就很难让人信服它单方面的说法。相反,已有不少媒体明确表示,今日头条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大量转载自己的内容或跳转了自己的网页,涉嫌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有的媒体甚至向今日头条提出法律诉讼。

  今日头条还称,如果新闻网站不愿自己的内容被其抓取,可以提出来,它将立刻断开链接。这样的逻辑更是可笑,难道在不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拿人东西,在主人要求归还后还能义正辞严地回答:“你不愿意早说嘛!”

  互联网时代,鼓励技术创新的盈利模式,然而必须坚守一条底线,那就是法律法规。具体到今日头条,就意味着必须尊重其他新闻单位的著作权,不能肆意把别人的头条当自己的头条。随着中国法制社会的建设,网络侵权不该也不应有容身之地。根据《刑法》、《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今日头条一旦擅自抓取新闻网站的内容,就已经涉嫌侵犯原作品著作权了。承担相关责任并采取措施避免以后发生类似事情,是今日头条的当务之急,也是企业发展中最起码的原则。

关键词:手机APP,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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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