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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出口仍需过三道坎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金朝力 2014-06-12 08: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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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我国彩电厂商长期面临着专利问题,需支付较高的专利费用。每年企业在专利方面的支出都不菲。如何建立有效机制,避免不必要的专利收费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TCL多媒体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据悉,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规定,从2007年3月1日起销售到美国的彩电必须是数字电视,且需要符合ATSC(高级电视系统委员会)的数字电视地面广播标准,而要符合标准就必须向拥有专利的企业缴纳专利费。为此,我国每向美国出口一台彩电就得支付20-30美元的专利费。而相对于日韩企业而言,中国企业掌握的专利技术较少,进入国际市场则需比同行多支付很大一笔专利费用,削弱了企业竞争力。

  除加强研发外,跨国收购也是国内家电企业整合全球资源的重要手段。最近几年,像海尔在海外并购上接连“出手”,先收购了三洋在东南亚和日本的白电资产,又收购了新西兰斐雪派克。今年3月,TCL以1.2亿港元收购了三洋在墨西哥的彩电工厂及相关资产。Display Search中国区研究总监张兵认为,TCL此举可以跨越关税和专利壁垒,这种跨国收购对国产彩电企业进入国外市场无疑是一个最快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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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彩电,家电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