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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付费通风波 胡晓明首谈大数据合作规则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陶力 2014-07-04 08: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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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上海付费通宣布与支付宝终止合作,理由是支付宝直接发起(非用户发起)的大量高频账单查询致其系统出现通道堵塞、服务器宕机等问题。随后,网上出现的舆论暗指支付宝此举是“窃取用户数据”。

  7月1日晚,支付宝隶属的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筹)CRO(首席风险官)胡晓明发布声明指出,数据只有在分享中才能发挥价值,因此,支付宝并不担心获取数据的途径,更不会用不光彩的手段去获取数据。

  此外,借助回应之机,胡晓明还首次向外界分享了支付宝、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以下简称小微金服)对大数据的认识、大数据合作与分享的四条基本原则。

  胡晓明称,阿里巴巴从5年前就确定了“开放的数据平台”战略目标,对小微金服来说,未来十年的定位是帮助建立数据时代的中国新商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对包括小微金服在内的每一个大数据行业参与者来说,首先应该树立起一种理念,即数据只有分享和交换才能产生价值。

  小微金服相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透露,该公司数据分享遵循四项原则:一是客户信息保护原则,所有涉及客户信息的使用必须建立在客户主动、自愿和授权的基础上;二是客户隐私有效保护原则,绝对保证用户的信息隐私安全;三是数据对等和交换原则,数据分享后要完成回流、增值、再沉淀的过程,使得分享和交换的双方共同受益;四是价值可衡量原则,在数据合作前一定要制定客观的价值评估体系,确保合作公平和公正。

  不过,大数据重在分享和合作理念,也戳中了目前一些传统企业的错误认知,认为可以凭借控制数据获取价值。

  在业内人士看来,带着控制而非分享的理念对待数据,再多的数据也只能是“数据大”,而不是大数据。

  尽管大数据的重要性已是共识,但大部分参与者尚未有成熟的应用,因此,业内对大数据产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未达成共识。

  前述业内人士认为,对大数据的分享和合作并非可以随心所欲,运用大数据的目的是要惠及每一个普通用户,绝不能侵犯到用户隐私,让用户利益受损。因此,支付宝提出的这几条“顶层设计”原则,对大数据行业来说,在数据价值的开发、分享和运用过程中,或将为行业的基本规范提供范本。

  据悉,目前在支付宝的数据使用原则中,所有客户的隐私性数据全部进行过脱敏处理,同时通过信息安全风险监控系统对于未经客户授权的查询、调用情况进行全天候的跟踪、扫描和审计,以确保客户隐私性数据的安全。

  目前,大数据已经成为马云继电商平台、金融平台之后的又一主营业务,未来必然会继续为金融和电商的持续壮大发挥效应。

 

关键词:资费,支付宝,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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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