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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完璧归赵 国内网络产权保护迈入正轨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07 11:5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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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山东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13年十大知识产权侵权案”,其中“阿里巴巴”商标侵权案尤其引人瞩目。近年来,阿里巴巴在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方面捷报频传,已经通过合法途径陆续赢回了“阿里巴巴”、“淘宝网”等自己的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和“淘宝网.cn”等中文域名。随着各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逐渐落地,行业内的诸多乱象正在得到梳理,国内网络品牌保护正逐步迈入正轨。

  案情回放

  阿里巴巴集团由中国互联网先锋马云于1999年在杭州创立,其主要经营多元化的互联网业务。15年来,阿里巴巴集团逐步建立了国内领先的消费者电子商务、网上支付、B2B网上交易市场及云计算业务。

  在山东法院公布的“阿里巴巴知识产权案”中,被告人马啸天未经许可,擅自注册alijiedai.com、alijiedai.net域名并使用“阿里借贷”、“ALIJIEDAI”标记进行贷款信息和金融咨询服务。2013年,山东高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马啸天擅自注册alijiedai.com、alijiedai.net域名并使用“阿里借贷”、“ALIJIEDAI”标记进行贷款信息和金融咨询服务的行为,侵犯了阿里巴巴公司的商标权,行为构成恶意抢注,判定被告停止运营侵权网站并停止使用相关标记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抢占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已突破6亿,移动互联网用户也已超过4亿,网络已经成为人们随时随地了解日常信息的最主要渠道。对于企业来讲,网络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宣传平台,其高效、精准的传播特点引得企业追捧,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而言也就变得更为重要。

  然而,不少企业却忽视了对品牌的保护意识,更有企业因此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据统计,仅2013年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受理案件就达到11016件,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的知识产权案件则超过10万件。随着中国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由侵权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也呈上升趋势……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并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企业、法学界的普遍关注。

  “全网保护”的良性氛围初步形成

  对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仅靠提高防范意识是不够的,还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业内专家表示,对企业而言,品牌保护最重要的还是要“防患于未然”。商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一旦被恶意抢注,想要讨回不仅费时费力,而且结果可能不容乐观。唯有及早构建起“商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的“全网保护”体系,才能为企业筑起品牌保护的安全堡垒。

  可喜的是,目前国内移动互联网领域正在形成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良性氛围。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近年来针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更是不遗余力,总体而言成效显著。其次,企业方面,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互联网大潮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将网络品牌保护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第三,经过多年来的公众宣传,全社会整体上已经形成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业内专家表示,在互联网大潮不断推进、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迅速崛起的今天,抢占以电子商务、手机APP、移动终端为代表的互联网高地,将为企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阿里巴巴之所以能够笑傲互联网江湖,成为时代弄潮儿的杰出代表,与其长期以来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是分不开的。今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线下实体经济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将日益彰显,一个健康、良性的互联网品牌保护格局,将为所有中国企业带来福音。

关键词:阿里巴巴,网络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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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综合
责任编辑:杜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