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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案例不止一家 新媒体投资绕不开版权难题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陶涛 2014-06-16 09: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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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类手机APP今日头条近日备受媒体关注。一方面是获得1亿美元的C轮融资,此次融资由红杉资本领投,新浪微博跟投,融资之后的今日头条估值超过5亿美元;另一方面,今日头条却因涉嫌侵犯多家媒体著作权而被媒体指责。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媒体项目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关注,但新媒体项目往往会牵涉版权的问题。清科创投高级投资经理丁康一直在从事新媒体项目的投资,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新闻类新媒体项目最好有自己独立的编辑部门,信息采集要有自己的观点,转载中务必加上内容的出处,不能简单粗暴地转载,版权问题很重要。新媒体创业者还要注意对用户宣传的口径要符合国家政策,注意不要侵害别人的利益。”

  新媒体版权问题由来已久

  “互联网上类似于这次今日头条的案例还是挺多的。”互联网分析师阑夕介绍说,优酷网、土豆网等视频网站刚刚成立时也曾面临版权问题,“我当时就曾经把下载的视频上传到网上,也很容易就通过了审核,这对版权方肯定是一种侵犯。”但后来,优酷网和土豆网发展起来后,就逐步开始和版权方谈判,购买正版的视频内容。

  “新媒体创业者要先把量做起来,速度优势体现出来很关键,你有两个用户,对方只有一个用户,那么你的项目口碑传播速度会更快,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因此也就产生灰色地带,甚至形成行业潜规则。”丁康认为,像今日头条这样的事情,其他新媒体也或多或少存在。

  谈到版权问题,新媒体领域的资深投资人李磊(化名)认为,互联网领域有很多草根创业者,他们的资金有限,让他们一上来先抛100万元买版权根本不可能。“在中国,互联网上与版权搭边的创业都是有原罪的,投资人也会衡量版权的问题。”据李磊了解,今日头条其实在版权方面是做了努力的,从这个产品第一天上线他就开始用,他发现,推送的新闻开始是不带原始来源的,所有信息都是直接扒过来,但现在至少会告诉大家这是哪家媒体的新闻,“他们的认识也是有一个过程”。

  今日头条公关经理杜晨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对于今日头条涉嫌侵权的指责,他并不认可。他认为,用户在今日头条主页的资讯目录中选中一条新闻,点击进去之后,用户看到的页面就已经是内容提供方网站上的内容了,而不是存储在今日头条的服务器上,带来的流量也给了内容提供方,今日头条并未在阅读页面展示自己的广告,而是标明了来源媒体及其标识。

  在新媒体平台上,版权的问题由来已久。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铭律师表示,目前侵权的案例依然很多,他现在还经常代理新媒体的侵权案件,从今日头条这个案例来说,是否侵权本身就有争议。“红杉资本作为全球知名投资公司,尽职调查一定会考虑到版权问题。著作权是有合理适用范围的,红杉投资的时候不会认为今日头条一定是种侵权的模式。”在刘铭看来,这种案例是否侵权要一条一条来分析,有的是合理转载,有的可能就存在侵权行为,“但这种案件法院非常难审”。

  “今日头条在运行中肯定有不规范的地方,但如果说是整体侵权则不好说。”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律师认为,如果一个移动互联网创业者开始就循规蹈矩,他可能被竞争对手打垮,但创业者也不能没有底线,“媒体一评论,今日头条就马上不用这些媒体的内容了,如果没有底线,可能根本就不理会这些媒体。但是今日头条有风险,就在于屏蔽广告,屏蔽广告就是不正当竞争,虽然商业上说,有技术合理性,这样使排版漂亮一些,但不能为了漂亮把人家广告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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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今日头条,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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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