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中国每年非法赌资为彩票销售额10倍 达万亿
遍地开花的代理商 2002年的韩日世界杯,将任杰带到了人生的最低谷。在赌球挥霍尽百万家产后,任杰选择了自杀,所幸被家人抢救回来。此后任杰便走上了反赌球之路。 2010年南非世界杯期间,任杰自掏腰包,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5名网络赌球“庄家”进行了一番暗访,并对庄家逃避侦查的手段进行了总结。他向《法制日报》记者详细讲述了“庄家”们的存在形式。 通常,网络赌球采取的是多级管理的方式,呈金字塔结构。 境外的赌博公司经营着赌球网站,是金字塔结构的最高层。它们在境外一些赌博合法化的国家,遥控我国的赌博业务。 大股东是赌球网站在国内的最高层管理者,位居金字塔的第二层。由大股东开始,从管理者到参与赌博投注的会员都有各自的账号,上级管理人员通过账号登录到赌球网站,可以查询到自己所发展的下级账号情况。 股东是赌球网站的高层管理者,位于金字塔的第三层,在网站中使用股东级账号。股东的人数很少且身份隐蔽。他们通过发展总代理开展赌博业务,并同总代理结账牟取利益。此外,他们也通过部分关系密切的总代理,发展其他总代理扩大网络赌球的规模。 总代理是赌球网站的中层管理者,位居第四层。他们人数不多,控制着赌球网站的总代理级账号。他们从总代理级账号中分设出代理商级账号,由代理商招揽赌徒投注。 代理商是赌球网站的基层管理者,是金字塔结构的第五层。他们人数较多,是赌球网站业务的基层推广者。他们从代理商级账号中分设出会员账号,分给他们发展的赌徒,由赌徒通过会员账号投注,并与其结账。 在网络赌球中,只有会员账号才能直接投注参与赌球。而这些会员在金字塔结构中处于最底层。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所有赌球网站上,都专门设立了“诚招代理”的栏目。记者以申请成为代理商为名,联系上一家大型赌球网站的客服人员。在线上简单交谈后,该客服人员让记者留下电话,称让该公司专门负责代理合作的工作人员与记者联系。 一分钟后,记者接到了一名广东口音男子的电话。这名男子详细介绍了成为这家赌球网站代理的条件及所能享受的分成。 成为代理的条件十分简单,包括:具有便利的计算机上网设备;有一定的人脉资源、网络资源或自己的推广网站;每期都要有5个以上实际有效投注的会员。 在满足这些条件后,网站会为代理商提供单独的代理后台,代理商可以在代理号下不受限制地开出下线会员,并且实时了解下线会员输赢、投注、存款、取款情况。代理商将拥有一个专属链接,可以直接将专属链接挂在网站、论坛、博客等处,也可在QQ群、微信群中推广。只要通过专属链接注册的会员都算是该名代理商的下线。 代理商们可以选择“占成”或“返水”两种报酬方式。前者根据代理账号盈利状况核算,佣金为盈利额的30%至50%;后者按代理账号内投注总额核算,可享受0.9%至1.2%的推广奖金。 正是在这种“传销式”的激励制度之下,打着同一个赌球平台名号但网址却各不相同的代理平台遍地开花,成为国内赌客便利的投注渠道。 在广东“1·16”网络赌博专案中,赌球网站金字塔式的代理生态即十分突出:同案人谢某真为大股东级代理,其聘请的被告人黄健沛、陈宁海为其管理赌博账号;被告人曾锦成等6人级别为股东、总代理;而被告人曾锦成又聘请了管理者曾紫媚、曾镇邦等,完整体现了“大股东”—“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的层级管理模式。 赌球致巨额资金外流
4840亿元,广东“1·16”网络赌博惊人涉案数额让人窥见了国内赌球“市场”的规模。 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执行所长王薛红此前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经过研究和调查,国内每年的非法赌资和彩票的资金比例大概是10比1。2008年,我国彩票销售额为1059亿元左右。按此类推,当年我国的非法赌资就可能高达1万亿元左右,其中,地下赌球的赌资相当恐怖。” 根据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7月3日消息,2012年欧洲杯足球赛期间,全球博彩公司的赌球金额大约100亿欧元,其中60%的增量赌资来自中国大陆。我国每年因赌球流失到境外的资金高达6000亿元。 2009年,欧足联反赌小组到中国调查发现,在欧洲冠军联赛利物浦与切尔西队的比赛中,一位来自中国的赌客投注量高达3000万英镑(按当时汇率计算为4.5亿元人民币左右)。 王薛红也透露,他们研究所曾经做过赌球的调查,经过暗访发现,北京一个庄家一天接受的投注量至少有3000万元。在广东深圳,一些参与赌球的人一场比赛的下注金额都在100万元左右。 “做三年庄,判三年刑,富三代人。”这是任杰对庄家们的总结。 |
关键词:赌球,世界杯,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