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遭Android用户起诉:微软从中获利
显眼位置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教授迈克尔·库苏马诺(Michael Cusumano)表示,美国法院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在于,Android和与搜索等移动服务在技术上是相互独立的,还是通过某种联系阻碍了竞争。 美国的那起消费者诉讼主要是依据谷歌与三星和HTC等Android厂商之间的联系,这已经在甲骨文2012年针对谷歌发起的诉讼中公之于众。 该诉讼称,倘若三星和HTC想要在手机上使用谷歌应用,就必须预装包括YouTube和谷歌地图在内的一系列服务,而且要安装在手机的显眼位置,并把谷歌设为默认搜索引擎。 原告还表示,谷歌通过与苹果签订的协议成为了iPhone和iPad的默认搜索,从而将竞争对手排挤在整个移动平台之外。苹果并没有自己的搜索引擎,全球份额也低于Android,该公司并没有成为该案的被告。 谷歌在提交给美国法院的动议中表示,该公司与手机制造商签订的协议并未阻止用户使用竞争对手的搜索引擎。 库苏马诺表示,倘若法院认定谷歌对地图和定位服务展开了不当推广,美国的那起诉讼就将对谷歌构成伤害。 “这就像是一个潘多拉魔盒,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谷歌内部的情况,以及它与各大智能手机厂商之间的关系。”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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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