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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删帖"利益链曝光:网警受贿百万落网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26 09:0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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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圈子里的那些“删帖手”

  相互之间多有关联,删帖拿钱形成“圈子”,共同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顾某回忆,他在百度上班时,与时为该公司公关部门负责人的卢某并没有交集,直至离开百度后,才在2010年一个互联网圈子的饭局上跟卢某熟识起来,敬酒自我介绍后留了电话。之后近两年间,顾某和卢某少有往来,勉强维持点联系。

  直到2012年三、四月份,顾某的一些政府客户在百度贴吧遇上麻烦,他才主动给卢某去了一通电话,“不太了解你们的行情,我们一般都是几百块不等,您就放心吧,不会少给您钱的”。这之后,顾某自称通过邮箱给卢某发去了网帖链接,并在东直门银座大厦停车场内的一辆越野车内,完成了现金交易。

  “每次都是在车里交易,每次都是给现金,把现金装在牛皮纸的信封里。”顾某称,他前前后后给卢某发过几百条要删除网帖的链接。

  事实上,顾、卢之间的交易并非个案。目前已查到的证据材料中,如从事公关活动的信息技术公司老板丁某与门户网站何某之间、顾某下属与媒体网站员工之间,也几乎都是这样。他们要么是昔日的同事,一方离职开公司,资金周转、业务开展困难时又回来找老同事帮忙,要么是同在一个圈子中,因为朋友介绍、饭局而互相认识,有的甚至是一道去参加圈里共同朋友的婚礼,双方在高速路口才第一次见面。

  由于长期浸润在一个圈子中,他们私下也都成了朋友,一个已被公诉的被告人就说,一开始不知道删帖也违法,就是觉得“既帮了政府,又帮了朋友,还能挣钱”,所以才会相互之间介绍生意,有时甚至完全出自友情,压根没收钱,接到电话后一看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就删除了。除了删帖,他们彼此间还会介绍发软文、搞策划等明面上的生意。

  并非所有的网帖都能被工作人员删除,于是民警刘某也被牵扯进了这个利益链。

  刘某,原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警察。据其自述,2006年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被分配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的监控大队,直到后来成立网安总队后,刘某的工作一直未发生变动。

  刘某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网络黄赌毒等不良信息的处置,在处置过程中,他经常需要联系各大网站的相关负责人。顾某的嫂子艾某证言称,因为刘某的警察身份对于删帖有很大帮助,顾家兄弟与刘某搭上了线。

  刘某归案后,办案人员曾经找到他的妻子白某了解情况,她也说虽然从不过问丈夫的公事,但经常随丈夫一起跟顾某哥哥等人见面,还一块凑钱到海南旅游,她因为赋闲在家,顾某哥哥还给她安排了公司当前台,每月5000块钱。直到案发顾某公司也一直为她缴五险。

  据刘某说,他收受顾某给予的好处费70多万,基本上都交给妻子存了起来,原本希望能在丰台全款买一套房子。但还没买上房,他就在2012年下半年归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1年初至2012年7月,顾某哥哥等为帮助公司删帖谋取利益,涉嫌向刘某行贿77万元及购买汽车支付款27万余元;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刘某还涉嫌通过删除负面网帖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行贿15万余元。目前,刘某已因受贿罪被另案处理。

  -链接

  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揭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涉案公关公司在招揽删帖“生意”时,还会采取寻找或通过承包的网站发布负面消息等手段,来促使相关方面“花钱消灾”,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删帖。

  1上网找负面主动联系删帖

  “你好!我是某某传媒公司,在网上发现一些不良信息是关于咱们公司**产品的,请问这块是咱们公司哪位负责处理这个事情呢?”、“您好!是这样,我们是做舆情监测舆情处理的公司,我们监测到一条信息是关于咱们某某局长的,咱们网上的舆情信息这块是哪位负责……”

  在接受讯问时,顾某交出了自己用于新员工入职培训的话术单,分别是他给新员工入职培训,传授如何在电话中开拓企业、政府客户。据他称,一般电话中能成功进入下一步——突破到办公室主任之类中层领导后,就要开始讲该信息对当事人的危害,“适当吓唬的口气”,“说严重点,得赶快删除,要不然会被转载,事情会更严重”,借此留下中层领导的联系方式后,再隔三差五地整理一些负面信息给对方。

  其中,涉及企业主要是产品质量和财务问题,涉及政府的包括强制拆迁、受贿索贿、环境污染、领导作风等。一旦对方有合作意向,他们会先删除一条信息进行展示,对方打来全款的60%,等全部删除后再回收余款。

  2承包网站频道发负面揽生意

  如前所述,删帖占到顾家兄弟公司业务的六成,除此之外作为一家公关公司,他们当然还需要进行一些正常的推广活动,这就包括发软文。

  如何发?发到哪里?原来,很多国字号媒体的知名网站和行业网站上都有企业频道,如同大卖场的铺位一样,顾某称公司单是每年承包上述频道的费用就要200万,如此一来只要经过公司软文部、编辑部审核过的文章,就都有了“用武之地”。

  不过在案证据也同时显示,他们刊载的文章出现了一些企业的负面信息,如此一来,这些负面信息又重新成为删帖利益链的源头。

  等这些政府、企业与公司签订协议后,据顾某供述,他们通常会使用三种方式消除负面影响。第一种就是直接删帖,企业的就直接拜托门户网站,政府就通过警察刘某给各家网站下通知;第二种是网络优化,行话叫“下沉”,即让负面信息在搜索引擎中较靠后的页数出现,为此他们还专门有一套软件完成,不需要针对个案再另外花钱;第三种就是通过百度屏蔽关键词,而这个只能找百度公关部门负责人卢某帮忙。

关键词:删帖,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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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