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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会友:网络盗版等于贩私盐 鼓励向百度维权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28 15:5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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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由中国作家维权联盟和北京市大兴区出版物反盗版协会联合主办的《修改——如何从制度上杜绝百度盗版》研讨会在大兴区政府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是结合《著作权法》的修改,探讨如何杜绝百度盗版问题,及如何通过《著作权法》的修改完善版权保护制度,平衡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版权人的利益。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王会友处长表示,网络盗版等于贩私盐,应鼓励民间组织向百度维权。

  图为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王会友处长在研讨会发言

  近年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新闻不断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百度首当其冲。此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韩寒、郝群、韩瑷莲等作家诉百度文库侵犯著作权等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认定百度构成侵权,法院判决百度公司赔偿韩寒、慕容雪村等相应的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费用共计17.3万元。

  在研讨会上,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王会友处长认为,以百度文库为代表的网络盗版等于“贩私盐”,“两年前我有个数字,我们北京地区网站30多万家,涉及到网络出版物的网站,因为我估计保守地说,至少占20%—30%”。百度作为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拥有大量的网络资源,却一而再再而三在内容环节靠侵权赚黑钱、脏钱,而且利用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断翻新花样、逃避责任。

  王会友处长指出,新媒体网络是侵权问题比较普遍,而在查处网络侵权过程中,一方面官方政府管理组织“说一些官话”,另一方面“一罚就完了”,没有下决心严打侵权行为,应该“积极协助这些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机构做好这份工作”,鼓励民间组织向百度维权。近年来作家自发集体对百度进行诉讼,主管部门应该积极予以配合,认定百度构成侵权的事实,使之承担相应责任,给更多主张维权的作家以信心,也给涉及侵权网站以警告。

关键词:网络盗版,百度,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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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上方网
责任编辑:杜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