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盒子后的产业变局 客厅落入牌照方之手
自5月底广电网络公司正式挂牌以来,不到两个月时间内,互联网电视盒子市场遭遇了广电总局的“连环拳”:下发关闭函,点名批评华数、百视通等集成业务牌照商,要求关闭互联网电视盒子视频客户端;强制广电系盒子安装自行研发的TV O S 1.0操作系统;互联网电视盒子必须停止提供电视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 随着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行业的监管逐渐深化,政策和市场迎来了新一轮的博弈。视频企业、传统广电企业、牌照商、硬件生产商、其他内容提供商……产业链上的几大主体,谁是真正的受益者和受伤者?视频网站的“客厅战略”被阻断,商业模式面临哪些改变?未来的市场会走向什么方向? 政策监管“史上最严” 针对目前的互联网电视市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和副局长田进特别指示,互联网电视首先要管好七大牌照商,目前七家牌照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 据透露,广电总局主要针对牌照商与商业网站合作不规范、EPG管理失控、终端产品发放未报批,与电信运营商违规合作、销售渠道混乱、与严重违规互联网企业合作问题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批评。 其中就“与商业网站合作不规范”一点,广电总局指出:“商业网站以节目服务平台形式,与牌照商进行服务专区合作,是总局坚决不允许的合作模式”。视频网站未来将不能在盒子上有专门入口,也不能设立视频网站的专区和品牌体现,这也意味着,目前互联网企业“进军客厅”的方式不被承认,刚刚形成不久的商业模式也不再成立。 在此次约谈中,广电总局强调对内容的管控,对于大量未取得播映资质的境外影视剧、微电影、网络剧进入电视的现象要予以坚决查处,各大牌照播控方在一周内全部下线。更为严厉的一点是,总局要求牌照方对于总局正在查处的企业,一定不要与之合作。 乐视在与广电总局的博弈中遭受了不小的打击,两个交易日内市值蒸发了近64亿,最终不得不被迫停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今年广电总局的诸多动作并不是新政,而是2011年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简称“181号文”)的延续和升级。事实上,从去年底开始,业内就开始讨论将181号文的执行问题。 融合网总编吴纯勇认为,今年以来广电的连环出击也是水到渠成。“O T T盒子不是太泛滥的时候,没有一个很好的发展模式,在监管方面会松一点。现在的情况不同了。” 从2013年开始,“互联网电视盒子”从专有名词成为了大众名词,O T T盒子的销售渠道变广,发展之势难以阻挡。随着监管不断加强,产业链上各主体的地位和利益面临重新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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