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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十大隐性侵权现象揭秘:擅自更改消费套餐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13 08:3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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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带“变相”绑定电话

  2013年10月,湖北工业大学的学生遇到了办理宽带必须绑定手机的情况。据该学校学生介绍,安装电信宽带必须绑定电信手机号,且每月还需要在网费之外缴纳28元的手机月租,即使手机号闲置这部分费用也要交,手机一旦停机,宽带也会关闭。

  据电信的工作人员介绍,电信为学生提供了4种宽带套餐,最后一种套餐是不需要绑定手机号的,因此并不存在捆绑销售的问题。

  不过湖北工业大学的学生不这么认为:“其他三种套餐是4M的宽带,而不绑定手机号的套餐是2M宽带,2M的宽带经常掉线且网速奇慢。”

  多位湖北工业大学的学生认为,电信的做法实际是一种“变相”的强制绑定。2M网不仅速度慢,而且网络不稳定,所以只要稍微上网多一点的机主,都会选择4M的套餐,这样一来必须绑定手机号。

  对此记者致电中国电信总公司,其新闻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全国各地的套餐都不同:“有些公司会推出一些优惠活动,前提是消费者绑定手机或者固定电话,不过我们规定各地都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单宽带’(不绑定固话或手机)的产品服务,消费者可以选择只办理宽带业务不绑定手机。”

  据记者了解,此前在北京等地,还有运营商要求消费者在办理宽带时绑定固定电话的情况。

  禁止合约机机卡分离

  山东省德州市市民王先生在联通营业厅购买iPhone合约机不久,手机不小心进了水。他到联通指定的维修点后,被告知需要更换主板。

  他原以为换了主板就能正常使用,可不到一个月就发现手机停机了。

  “我当时以为是欠费,特意到营业厅去问,这才知道联通对iPhone合约机还有个机卡不能分离的协议,像我这样因为手机维修而更换手机的(即把电话卡临时插到别的手机上使用的情况),还要提前登记才能不被停机。”王先生告诉记者,“后来我多次申请加投诉,折腾了快一个月手机才重新恢复使用。”

  “这中间解释、卡号重新开通耗费了近一个月,我原先预交的电话费里一个月的套餐流量就白白损失了。”王先生气愤地说。

  联通客服人员表示:“iPhone合约计划政策规定,只有在机卡不分离、绑定使用的情况下,才能享受补贴优惠政策,合约期1年至3年不等。”

  联通内部的知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用户在拿到手机后是会受到监测的,禁止机卡分离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用户的‘套机’行为(有的消费者向运营商购入iPhone合约机后,转手把手机高价卖掉,同时还能使用手机卡里的电话费)。”

  机卡被迫分离不能视为违约

  去年年初的数据就已显示,运营商合约机份额已占全部手机销售的20%左右,目前各大运营商为了维护自己的消费者群体,都推出了合约机的营销模式,而且规定机卡不能分离。

  记者从一份《中国联通客户3GiPhone合约计划业务协议》中看到:“如发生机卡分离、欠费停机、销户等行为时,则甲方(消费者)构成违约,乙方有权取消对甲方的优惠政策,并有权对甲方的用户号码做停机处理、对iPhone终端进行锁定。”

  事实上,机卡被迫分离的情况很多,如手机被盗、损坏等。据了解,这种情况下联通先给消费者“判刑”,认定其为机卡分离,进行停机处理。如果消费者属于手机丢失或者损坏的情况,可以再向联通方面“申诉”,“申诉”需要出具相关证明,如损坏检测证明、被盗报案证明等。

  但这种情况下话费应如何返还,运营商因这种情况对手机卡进行停机处理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如话费照常按月扣除,但因停机这部分钱不能使用)应怎么办,运营商在合同中未作详细说明。

  联通客服人员在接受咨询时表示,只要被认定合约机出现机卡分离,无论当月手机卡是否使用,都会照常扣除套餐费用。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秘书长朱巍认为,运营商笼统规定只要机卡分离消费者就违约,但机卡分离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合约机出现故障去维修造成的机卡分离不可避免,所以这一条款应视为霸王条款,基于此,当消费者由于维修而导致机卡被迫分离的行为不能视为违约。

  “消费者的机卡被迫分离后,一旦被停机,消费者需要提供种种证明才能使手机重新启用,这给消费者增加了很多负担。此外无论手机卡是否使用都照常扣除套餐费用,涉嫌强制消费。”朱巍表示,但也不能否认的确存在消费者“套机”的情况,部分消费者信用存在问题。

  故障合约机“三包”难

  2013年12月31日,毕女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一家联通营业厅购买了一部价值1199元的某品牌合约机,毕女士的这部手机却成了烦心事。

  在购买后不久,该手机就反复出现无法开机的故障,毕女士到联通营业厅后,工作人员给了毕女士一个手机售后服务维修地址,但毕女士发现,该售后维修点已经取消,无奈毕女士只好再次折回营业厅。

  面对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的态度,毕女士拨打了中国联通10010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几经周折后,毕女士的手机故障总算是得到了解决,但多次往返营业厅与售后服务之间,让毕女士很闹心。

  无独有偶,2013年11月18日,河北省保定市消费者许先生在阜平某通信运营商手中购买了一部价格为584元的某品牌合约机。购买之后没使用几天,手机就开始死机,而且无法开机。

  许先生找到了运营商,确定手机存在故障后,运营商答应将手机返厂修理。可许先生拿到返修后的手机并再次使用了几天后,手机又开始死机了。这一次,许先生坚决要求退货,然而运营商的说法是按照协议合约机是不能退的。

  许先生就此事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消协调解,商家承诺给许先生调换一部新手机,事件才得到解决。

  合约机也应享受“三包”

  维修是合约机用户的头疼事,当合约机出现质量问题后,运营商一般让消费者找厂家维修,消费者往往在营业厅与厂家售后点之间两头跑。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吴景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如果合约机是运营商卖给消费者的,按照我国手机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规定,‘谁销售谁负责’,即使运营商没有能力维修也不能排除其‘三包’责任。由于运营商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来回跑、维修成本增加,运营商是应该给予补偿的。”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秘书长朱巍认为:“就目前市场反响看,合约机质量得不到保障是普遍存在的事实,一旦合约机出现非机主原因造成的故障,在维修时不仅可能无法得到正常购买享有的权利,会影响到电话卡的继续使用和话费返还。这种‘差别待遇’涉嫌差别歧视。虽然运营商可以用事先的合同作为免责抗辩,不过,此类合同大都是格式条款,既缺乏公平原则,又没有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应该归于无效。”

  

关键词:电信业,侵权,消费套餐,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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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法治周末
责任编辑:杜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