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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打车软件诉讼:司机接单 路边客上车后被拒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28 08:2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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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打车软件诉讼立案:司机嘀嘀接单路边客上车后被拒

  上海的严先生近日将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告上了浦东新区法院。这次诉讼缘于严先生的一次打车经历,当时锦江公司的出租车驾驶员将车停在路边接打车软件上的订单,拒绝了他。

  记者昨日从此案的代理律师方面获悉,浦东法院已于25日正式受理此案。这也成为国内首例因为打车软件而引发的诉讼纠纷。

  案件回顾司机“嘀嘀”接单拒绝扬招乘客

  今年2月28日下午,严先生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东馆门口附近等候乘坐出租车。据严先生回忆,当时除了他以外,还有四五个乘客。

  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后,终于有一辆亮着空车标志顶灯的锦江出租车驶入停靠点。排在严先生前面的一位女士坐入车内,但她很快就从出租车下来,重新招手拦车。严先生见状,立即上前坐了进去。不料,该车驾驶员让其下车,只见这位驾驶员手里正拿着一部手机在操作,上面显示“嘀嘀打车”的软件界面。就在这时,一位女士急匆匆跑过来,拉开车门。严先生这才明白,原来驾驶员刚才在用打车软件接单,只好下了车。

  之后,严先生向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电话投诉拒载,出租车公司回复表示,该驾驶员当时可能在用打车软件接老客户的单子,所以不能视作拒载。严先生一气之下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判定出租车公司拒载行为违约,并赔偿3000元。

  案件焦点是否构成拒载要看先后顺序

  此案的代理律师、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钍睿对记者表示,被告出租车在空车待运的状态下驶入路边待租区域,在严先生拉开车门坐上车后,双方的客运合同即告成立,被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驱赶原告下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不过,也有律师认为,如果通过“嘀嘀打车”叫车的乘客缔结合约在先,驾驶员对严先生并不构成违约。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他们暂时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如果立案,公司会积极应对。该负责人坦言,打车软件是新生事物,对驾驶员来说有经济的诱惑,对出租车公司来说,使用打车软件是驾驶员的个人行为,公司很难管理。

  专家说法规范打车市场不应只靠行政权力

  近日,上海市运输管理处、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早晚高峰时段出租汽车禁用“打车软件”,严禁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行车途中接听、使用手机等终端设备。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少捕表示,下发通知的行为涉嫌违法行政,不应仅凭一纸通知叫停使用打车软件,而应由相关部门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后出台相关行政法规。

  “打车软件技术不成熟可以完善,它能否存在于司机手机中不需要行政手段的干预。”刘少捕表示,司机下载或者卸载打车软件并非属于从事特定活动,依法不需要经过运管部门准许,若需要运管部门许可,手机用户下载其他软件也应得到其他部门许可。同时,手机属于私人用品,下载或者卸载合法软件属于私人行为,运管部门无权对司机是否下载或者卸载打车软件作出许可。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也直言,他不认为目前第三方打车软件对市场的影响到了需要有关部门介入监管的地步。

  傅蔚冈认为,上海运管部门曾连续两次约谈打车软件公司,要求打车软件对接出租车公司的电调平台,这个“约谈行为”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的规定相悖,同时也违反《反垄断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刘少捕认为,上海运管部门利用行政手段将打车软件并入出租车公司电调平台属于违法,属于越权设定前置性行政许可,电调平台与打车软件是否合作及合作模式应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调节。

关键词:打车软件,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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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杜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