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6被指外观抄袭 苹果不服告知产局
本报讯(记者刘苏雅)苹果公司iPhone6的外观侵权纠纷又有新进展,今天上午,苹果公司、中复电讯针对iPhone6手机外观专利侵权纠纷起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一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此前,国产手机厂商深圳佰利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局提出,该公司拥有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专利,iPhone6和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在外观上和“100C”手机整体相似度非常大,可以列为侵权。 北京知识产权局审查后作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称二者虽存在差别,但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故应当认定二者无显著区别,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并责令苹果公司停止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在全国范围内销售。 苹果公司和中复电讯不服,将北京知识产权局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法院依法撤销上述《决定》,并宣告苹果这两款手机不侵犯深圳佰利公司的外观专利。 今天上午,本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由知产法院院长宿迟担任,另外,五人合议庭的两位陪审员崔国斌、姚欢庆也都是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知名专家。 “两款手机的视觉效果存在明显差异,北京知产局却认定为细微差异,显然是认定错误。”苹果公司还表示,北京知产局作为地方行政机关,无权认定在全国范围内停售苹果公司产品。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进行。J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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