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乐观看待互联网金融
两会期间,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发展成为了本年度最热门话题之一,而互联网金融则可以说是这一热门话题的焦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介绍2014年政府重点工作时明确表示,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是历届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互联网金融,意义可谓重大,这标志着互联网金融正式进入决策层视野,将更加明确市场定位,列入中国金融发展序列。 同样是金融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进展,相比于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自贸区试验、民资银行的设立等,互联网金融身上带有较深的“草根”特质。它发端于市场需求,应运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突飞猛进,不断以自发的探索和自觉的进步,诠释着金融改革和创新的内涵。这种“草根”特质,在改革开放初期,是民营企业家们改革开拓的动力,在今天,也成为金融领域先行者们创新发展的精髓。 无论是对于余额宝等各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挺”或者“反”,还是对于由支付宝、财付通分别支撑的打车软件大战的参与或者旁观,互联网金融由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到众筹模式、个人贷款与理财,乃至实现小微、“三农”等企业融资,由自发、萌芽到协同化、规模化,早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新鲜事物。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行业产生的挑战也越来越不可忽视。 这不仅在于,互联网金融崛起于传统金融忽略的领域,填补了银行覆盖面的缺口,而且正在动传统银行的“奶酪”。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金融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依托,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观念、方式,这是一项创新最深厚也最长远的社会基础。互联网金融看似游离式、碎片化的发展,却无异于给市场带来了“鲶鱼效应”。 2014年马年春节期间,“微信红包”在短期内迅速上线,数据显示,从除夕到正月初八的9天时间,800多万中国人通过微信支付,共领取了4000万个红包,涉及金额4亿多元人民币。这个产品研发核心团队的效率之高、社会影响之大,是传统银行无法理解,甚至无法想象的。这种颠覆性思维本身,就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活力与魅力所在。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应该建立在对其充分的学理研究基础之上。作为普惠金融的代表,互联网金融能有效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特别是让弱势产业、弱势地区和弱势人群也能平等享受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实践过程中,互联网金融产品开发同质化、渠道拓展重复、风险控制机制缺席等问题不容忽视。这是从业者需要更加自律的方面,也是决策层和监管层需要加大政策力度、提高监管水平的方面。 |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