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亚太互联网领袖项目峰会热议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第14个知识产权日的即将到来,对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再次成为了焦点话题。3月12日,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华商标协会指导,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知识产权推进中心、互联网域名系统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亚太互联网领袖项目——新通用顶级域名政策法律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 权威专家热议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来自ICANN亚太区副总裁郭又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知识产权推进中心主任、中网公司董事长毛伟、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长蔡伟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肖芸、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互联网域名系统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邢志杰等专家一道,共同就新通用顶级域名等网络品牌的保护以及域名网址争议解决政策进行了热烈探讨。 第二届亚太互联网领袖项目暨新通用顶级域名政策法律研讨会在京召开 网络知识产权当重视事先保护机制 据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在网上获取和发布信息、进行交易等商业活动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此形势下,企业的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等网络品牌的价值及重要性就凸显出来。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把重心放在了品牌的营销推广上,却忽视对自身域名、网址等网络品牌的保护,极易造成辛辛苦苦建设起来的品牌被其它企业抢先注册的情况。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表示,中国已根据互联网发展需求建立了网络知识产权的争议解决机制,并建议企业加强网络知识产权的事先保护机制。 毛伟认为,新通用顶级域名给中国企业与国际品牌进行互联网竞争、争夺全球域名资源带来了全新的机遇。另外,通用网址、无线网址也是企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对企业品牌发展、提高创新力、开展全网营销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进行企业品牌“全网保护”必不可少。 曾备受关注的“乐满地”通用网址纠纷案,正是因为其缺乏网络品牌的保护意识导致品牌资产流失。本想借力网络展开品牌行销时,企业忽然发现品牌已为他人做嫁衣。不仅直接造成了品牌资产的流失,也对品牌形象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长蔡伟平表示,在全球网络品牌时代,跨国抢注域名网址已经屡见不鲜。中文网络品牌有其独特的特点,由中文社群来争议解决域名网址的纠纷,更能维护中文社群的权益。 “阿里巴巴”“淘宝网”通用网址争议案等就是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受理的。他建议,与事后的争议相比,事先保护机制无疑是最好的途径。 新商标法实施在即,全网保护是关键 除此之外,研究表明,企业品牌商标的高重复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国企业网络品牌争议的增加,导致多个持有同一商标的企业争抢一个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的情况,企业品牌资产面临被分流的危险,而且品牌重复率越高,风险越大。 从十多年来一直备受瞩目的“飞亚达”商标大战来看,之所以堪称跨时最长商标纠纷,归根结底是因为在商标管理上有45个类别,可以跨类别注册。而在网络时代,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却存在唯一性,一经注册就很难再追回。专家预计,新通用顶级域名开放后,全球范围内的域名网址抢注会加剧,企业的商标权益保护将面临新挑战。 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肖芸在会议上就商标法修改以及保护方面表示,2013年商标法修改后加大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和行政监管力度,完善“制止恶意注册商标”的条款,驰名商标将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商标权益保护的调整,其影响将会延伸到域名网址领域。据了解,新商标法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 不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将无法借助网络发展壮大,也就无法赢在新网络时代。针对知名企业频繁遭遇网络知识产权难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知识产权推进中心相关专家曾表示,企业只有与时俱进,提早设防,及早构建一个以“商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为内核的“全网保护”事前防御性品牌体系,才能让企业品牌资产免于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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