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诉网易著作权案终审胜诉 对方拒不赔偿
6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经济参考报社对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 此次申请涉及的案件为双方在2012年到2013年的著作权已决纠纷,共计九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均以被告网易败诉告终,判决书中不仅判令被告需要支付原告的相关经济损失,还要在其经营的网站(w w w .163.com )新闻中心频道首页以连续四十八小时登载声明的方式向原告赔礼道歉。虽然被告网易提出了上诉,但无一例外都被二审法院驳回,维持了原判。由于网易一直怠于履行赔偿义务,预计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近人民币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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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莹